可移動二三級文物修復資質辦理要求
`文物修復資質辦理條件,和申請流程有什么!
隨著人們的不斷探索,越來越多的文物不斷被發(fā)現(xiàn),因為時間問題和環(huán)境保存問題使得不少文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因此文物修復也得到了重視。其實文物修復資質分為兩種:一種,是可移動文物修復資質;可移動的文物修復資質可以修復館藏文物,也就是一些實物 比如瓷器、銅器、絲織品,琉璃器;書法、繪畫;古籍圖書。另一種,是不可移動文物修復資質。而不可移動文物修復資質,主要是修復古建筑物、傳統(tǒng)聚落、古市街,考古遺址及其他歷史文化遺跡。

一、可移動文物修復資質申報材料包括:
1、可移動文物修復資質申請表。
2、主要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工作資歷或

業(yè)績證明及聘用(任職)證明。
3、承擔過的主要可移動文物保護修復項目的相關文件。
4、工作場所和技術設備符合《可移動文物保護修復室規(guī)范化建設與儀器裝備基本要求》的證明資料。
5、符合《文物系統(tǒng)博物館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guī)定》條件的場所證明資料。
6、主要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體系的相關文件。
7、申請單位法人資格證書。
8、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可移動二三級文物修復資質辦理要求:
1、有7名以上具有5年以上文物修復工作經驗文博專家,曾主持或主要參與50件以上珍貴文物的保護修復工作,專家人數(shù)6+1,(要求6名在職專家,1名退休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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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場地滿足《可移動文物保護修復室規(guī)范化建設與儀器裝備基本要求》(GB/T30238-2013)規(guī)定的區(qū)域技術中心以上的標準條件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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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請的每一項業(yè)務(如:古籍紙張資料類修復、陶瓷器修復、金屬漆修復等)范圍均配備了獨立的修復場所,具備符合條件的技術設備。且專家中要有對應人員擅長該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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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物保管場所安全條件符合《文物系統(tǒng)博物館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guī)定(GA27—2002)》標準

文物修復工作現(xiàn)在的一個熱門話題,不僅僅是故宮博物院有文物需要進行修復,其他的博物館、文物館都需要大量的文物修復從業(yè)者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