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上海殺妻焚尸案”宣判
死刑!“上海殺妻焚尸案”宣判
死刑!“上海殺妻焚尸案”宣判
7月30日上午10點,備受關注的“上海殺妻焚尸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被告人嚴某杰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被害人小劉的父母稱,這一判決是他們的期望,將到墓前將這一結果告知女兒,以告慰她在天之靈。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此前報道
2020年11月19日下午2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嚴某杰殺妻焚尸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專程趕到現(xiàn)場,并在第一時間采訪了受害人的代理律師,以及等在法院外面的受害人小劉的父母。
小劉的父母在接受紫牛新聞記者的采訪時稱,嚴某杰殺死自己的女兒,還縱火焚燒尸體,當時女兒已懷孕,一尸兩命,手段極其殘忍,他們強烈要求法院判處嚴某杰死刑,并立即執(zhí)行。

被害人小劉生前照片
記者采訪得知,2020年3月29日8時許,被告人嚴某杰駕車至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彭平路其岳父住處,向二樓臥室內的妻子小劉索要錢款用于歸還賭債,遭拒后至廚房拿水果刀采用威脅等方式再次索要,被拒后持刀戳刺小劉頸部致其死亡。為毀尸滅跡,嚴某杰在該臥室內用打火機點燃書本等物,引燃屋內物品后逃離現(xiàn)場,致該房屋二樓室內物品及樓房結構嚴重毀損。
經(jīng)鑒定,死者小劉系生前被他人用銳器戳刺頸部,造成左鎖骨下動脈破裂致大失血死亡,并且死后遭焚尸;樓下車輛物損價值人民幣34159元。嚴某杰作案后主動投案 ,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該起訴書顯示,嚴某杰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于2020年3月20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刑事拘留;4月3日,經(jīng)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執(zhí)行逮捕。

被告人嚴某杰在庭審中
2020年10月16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認為,嚴某杰以故意殺死1人,又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追究刑事責任。在該起訴書中,檢察院認為嚴某杰有自首情節(jié)。而經(jīng)警方鑒定,嚴某杰的精神鑒定結果完全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