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讀《吶喊》之《孔乙己》

魯迅這個筆名第一次登文,是在《狂人日記》;魯鎮(zhèn)這一虛構(gòu)的水鄉(xiāng)小城,第一次被描繪呈現(xiàn),則是在《孔乙己》。(不知道發(fā)表《孔乙己》的時候,又用的是什么筆名呢?)
在描寫魯鎮(zhèn)的時候,魯迅的著眼點(diǎn)極小,他是從一家咸亨酒店里的所見所聞來展開的;而這個敘述視角又來源于酒店當(dāng)中一位年歲不大的小伙計。
插一句題外話,魯迅選取敘述的角度,一直都很有意思。有很多是以第一人稱的方式來講述故事,形成“我”與“被敘述者”的強(qiáng)烈對比,比如說《故鄉(xiāng)》中的我與閏土。這篇《孔乙己》中兩人的反差關(guān)系雖然沒有如此,但也形成了一種錯位的關(guān)系。
不得不提的是,魯迅創(chuàng)作小說是在1918年的冬季,但故事的發(fā)生實(shí)則是在二十年前。這可以從酒錢中得到確證——二十年前,一碗酒四文銅錢,因此孔乙己才可以九文銅錢買兩碗,外加一碟茴香豆。
雖然說,這個伙計和孔乙己的年齡、職業(yè)、身份相差懸殊,但卻都有一些夾縫中生存的意味。
在小說中,描寫喝酒的有兩類人,一類叫做短衣幫,指那些做工的人,一般靠柜外站著,熱熱的喝了休息;另一類是穿長衫的,相對闊綽些,“踱進(jìn)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p>
魯迅用一句話,就直白地道出孔乙己并不是這兩類人之一,“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所以看現(xiàn)在的有些插圖,感覺并不與原著相符)
其實(shí)小伙計的境遇也有些類似。掌柜看“我”樣子太傻,不讓“我”伺候長衫主顧,一開始安排在外面給短衣主顧舀酒;但掌柜又覺得“我”不會做羼水的小動作,只能安排專管溫酒的職務(wù)。
“我”正好無聊,孔乙己又使人快活,因此就生出故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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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在小說中共出現(xiàn)兩次。第一次還比較闊氣,排出了九文大錢,并奉獻(xiàn)了“竊書不算偷”的經(jīng)典語錄,以及教小孩子“回”字四種寫法的經(jīng)典場景?;蛟S大家都只記得“店內(nèi)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因?yàn)轸斞笇⑦@句話重復(fù)了一遍),但卻對孔乙己教“我”識字不成,“便又嘆一口氣,顯出極惋惜的樣子”而陌生吧。
距第二次孔乙己出現(xiàn)前,魯迅又做了個鋪墊。先是說孔乙己雖讓人快活,但沒有他,別人依舊活。然后借他人之口,說出了孔乙己偷書被打斷腿,或許已經(jīng)死了的事。而掌柜冷淡的反應(yīng),也正應(yīng)了“別人依舊活”的話。
中秋過后,孔乙己落魄地登場了。人更慘了,但這慘卻沒有讓喝酒的主顧們停止住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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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尾依舊是魯迅似的文風(fēng),按照這種模棱兩可的語句,在試卷中必然被判個病句,但迅哥卻十分喜歡用。《孔乙己》中說“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中說“其中似乎確鑿只有一些野草”。
前者是二十年的事,后者大約間隔了七八年。如此想來,可能也就不會怪罪迅哥用這種不大確定的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