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譯導讀 | 密爾《論自由》| 李強主講 | 第3集

自由的原則
1.核心:理解密爾自由的原則,最核心的就是“群己權界”。
2.討論內(nèi)容:密爾討論的不是意識自由,也不是自由與必然性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

3.討論實質(zhì):社會所能合法適用于個人的權利的性質(zhì)與限度
4.核心問題:群己權利的界限
5.目的:要提一條極其簡單的原則,來衡量、規(guī)范政府的權力與社會的權力多大的程度上可以強制性控制個人

6.極其簡單的原則(自由的原則)
①個人是自己身心的最高主權者—整個西方自由主義的一個核心概念?;鶢柨苏J為現(xiàn)代社會現(xiàn)代政治的基本特征就是個人從傳統(tǒng)的家庭、宗教、家族、民族、種族的community中逐步獨立出來,成為密爾所講的自己身與心的最高主權者。密爾是第一個非常清晰的把“個人是自己身心的最高主權者”這一觀點做了闡述的人。
②干涉?zhèn)€人行為的唯一目的就是自我防衛(wèi)(self-protection)—因為每個人都是自己身心的最高主權者,因此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自己的所有行為。如果一個人的行為沒有侵害他人和社會,政府和社會沒有任何權力干預個人行為。對個人行為干涉的唯一依據(jù)就是他的行為傷害(harm others)


7.對自由的定義

8.總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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