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意,分析球員是否想觸球就行吧(在觸球前)
我感覺這就是簡單的有意解圍失誤,UP主解讀違背基本的看球直覺。
然后仔細(xì)看了下條款。
有意觸球可能性包括:3.將球解圍
然后這次球符合有意觸球的表征:1、長距離;2、球速不快;3、方向可預(yù)知
就拿一條不符合說事不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