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房屋安全鑒定機構


鑒定機構的取得:
1、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具備法人資格。
2、危險房屋安全鑒定的機構,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后,方可開展業(yè)務。
3、危險房屋安全鑒定的機構的業(yè)務范圍包括:
(一)對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進行安全性鑒定;
(二)對原有房屋的完損程度和綜合抗震能力進行檢測;
(三)對已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屋的安全性進行鑒定;
(四)對其他需要檢測的房屋的安全狀況進行分析評估。
4、危險房屋安全鑒定的人員經過培訓并取得《全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
5、申請設立的危險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應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有關技術培訓;
6、申請設立的危險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的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7、申請設立的危房管理機構的負責人應具有初級以上的職稱或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8、申請設立危房管理機構的單位還應提供近三年內未發(fā)生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書面承諾。
9、在省轄市范圍內跨縣(市、區(qū)),需增加一個分支機構的,須向省建設廳提出申請并經審查批準后方可成立分支機構。
10、承擔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有資格的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分析單位對其危險性進行分析論證并提出處理意見。
11、受托方應對被委托單位的合法性負責并提供下列資料:
(一)《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表》及相應的原始記錄材料;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書》、《中標通知書》等證明文件復印件以及相關圖紙原件;
(三)、勘察、設計文件和技術交底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監(jiān)理單位提供的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原件及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12、建設單位應在竣工驗收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將竣工工程的質量驗收資料和完整的《河南省建筑市場主體信用檔案登記證》,提交給當?shù)乜h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備案并接受其監(jiān)督檢查。
13、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建筑材料供應單位購買其指定的產品和服務,不得要求施工單位使用指定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