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唱新世代靈魂拷問——人紅還是歌紅
上周開始B站開播了一檔綜藝,叫說唱新世代,鑒于它的更新時間和明子4同時,所以雖然我早就點了追番,但差點沒把它忘干凈了……因為,B站的追番入口好難翻出來。然后,我就在首頁刷到了一波相關話題reaction,順著鏈接終于爬到了節(jié)目頁面,然后收看了一場大型搞笑綜藝之《節(jié)目沒法錄了》。 ?
好吧,玩笑話到此結(jié)束,這次我想聊的是節(jié)目組設定的一個環(huán)節(jié),選擇人紅和歌紅分戰(zhàn)隊,在我看來這對于文藝創(chuàng)作者來說都是一個好問題。
近日有一位詩人出名了,但是不是因為她的作品,而是因為她在網(wǎng)上與網(wǎng)友發(fā)生了大型罵戰(zhàn),而我知道這件事是因為看Vista看天下雜志的公眾號文章,文章鏈接我就不放了,名字是余秀華,據(jù)說是一位身殘志堅的女詩人,在該文章中提到她現(xiàn)在的稱號是“罵人女王”,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搜來看看。
公眾號的文字里呼吁大家不要總是前排吃瓜,應該把注意力放到余秀華的個人作品,并且想要極力表達出一種:雖然她罵人還暴躁,但是她的作品春風明媚,請大家不要誤解她。
實際上,我覺得這才是有很大誤解。借用說唱新世代的節(jié)目里面一位參賽選手的話,一首歌代表不了我的人。而生活中,話語能被矯飾,行為能被掩飾,只有生活本身無法被忽視,如果這個人人品糟糕,但是作品統(tǒng)統(tǒng)偉光正,我倒覺得更像是有槍手作弊。
回到靈魂拷問——人紅還是歌紅。我覺得這個其實可以看作問的是兩種不一樣的銷售商品:你銷售的是個人形象,還是個人產(chǎn)出。
銷售個人形象,其實更偏向于偶像派和綜藝咖,我為我表現(xiàn)出來的形象負責,一旦出現(xiàn)形象問題,分分鐘被要求刪號重來,比如薛之謙,個人情感加人品問題結(jié)果導致現(xiàn)在悄無聲息,連有點名氣的翻唱都悄么聲地把上傳記錄刪得一干二凈。(說句題外話,5sing上原本有個小姐姐翻唱地超級有味道,但是現(xiàn)在全刪找不到音源,我真的好想念~)同樣情況的有很多,比如重開新號的滿漢某位歌手,比如努力想要復出的汪某人,比如討論熱度一度反超新冠的XZ,他們吃到了以個人形象出彩為代價的紅利,賺到了作品以外的熱錢,自然也要承擔如果出現(xiàn)問題導致的后路被斷。
那,如果是銷售個人產(chǎn)出呢?實不相瞞,大部分銷售個人產(chǎn)出的都是用愛發(fā)電,賺的是作品的錢,但是,像梵高那樣能在死后聲名鵲起的都是少數(shù),大部分都是賺個溫飽而已,比如早些年的薛之謙,他的好多歌其實以前真的是響徹大街小巷,然而我也是在他改行當綜藝咖之后才認識到原來是他的作品,照他的說法是,做音樂做不下去了,只能回家開火鍋店的樣子。
所以,應該怎么選呢?其實我覺得周杰倫就是最好的榜樣。作為創(chuàng)作者,我們應該先把自己的作品做好,享受“歌紅”之后自然帶來的“人紅”,而不是通過凹各種人設,宣傳什么最美最帥,期待通過營造“人紅”的假象,再去帶動“歌紅”的出現(xiàn)。
畢竟,人設有風險,崩盤在一瞬。
但是,如果出現(xiàn)了像明子4的宇宙洪荒這樣,我知道我的作品還不夠好,覺得人氣高得和作品不成正比怎么辦?那就放寬心態(tài)吧,小紅靠捧,大紅靠命,命中注定你的成長之路不會一帆風順,把這次“人紅”當成一次美麗的意外,然后堅定自己向“歌紅”的道路前進就好。
因為,只有偉大的作品方能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