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三家企業(yè)搶注奧運冠軍“全紅嬋”商標,相關公司回應
近日,東京奧運會女子單人10米跳水冠軍“全紅嬋”被搶注商標,這引起關注,上了微博熱搜。
8月17日,南都記者查詢中國商標網(wǎng)獲悉,有20條“全紅嬋”商標正在申請中,國際分類涉及食品、服裝鞋帽、日化用品等,申請人涉及5家企業(yè)以及4個個人,上述20條商標信息的狀態(tài)均為“正等待受理”。

此外,“全紅嬋”商標最早的申請日期為8月5日,申請人為深圳市連州電氣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而這一天正是全紅嬋跳水10米臺奪金的當天。
中國商標網(wǎng)信息顯示,這5家企業(yè)中有三家為廣東企業(yè),其中深圳市奔駿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在8月6日申請了10條“全紅嬋”商標,涉及日化用品、食品、餐飲、教育娛樂等。南都記者聯(lián)系了深圳市奔駿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員表示確實申請了“全紅嬋”商標,至于申請此商標原因,該工作人員不愿透露,并表示“有沒有違規(guī)申請,由相關部門判斷,進而決定是否駁回?!?/p>
而廣州望川秀日用化妝品有限公司在8月9日申請了“全紅嬋”商標,類別為服裝、鞋、帽。為何會想申請此商標?該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目前商標的狀態(tài)是正在等待受理,“我們只是試著提交一下,沒有其他想法,能通過就通過,不通過就罷?!?/p>
對此,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賴芃律師表示,奧運冠軍“全紅嬋”商標被多家公司搶注,這可以認定為惡意搶注商標,上述搶注的商標在商標實質(zhì)審查階段一般會被商標局以惡意搶注,具有不良的社會影響為由駁回的。
賴芃介紹稱,《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jīng)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姓名權是公民合法的在先權利,且全紅嬋已為知名度較高的公眾人物姓名,假如個別商標僥幸未被商標局駁回,全紅嬋個人或其所在單位,可以依據(jù)《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提出商標異議申請、商標無效宣告等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利。
此外,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印發(fā)了《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專項行動方案》,決定自2021年3月起,集中開展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背公序良俗、擾亂商標注冊管理秩序以及易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典型商標惡意搶注行為。
該專項行動方案列舉了重點打擊的10種商標惡意搶注、圖謀不當利益,擾亂商標注冊管理秩序,造成較大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其中包括惡意搶注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公眾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稱的;惡意搶注他人具有較高知名度或者較強顯著性的商標或者其他商業(yè)標志,損害他人在先權益的等。
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在上述專項行動方案中提到,要密織規(guī)制惡意搶注法律網(wǎng),推動將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依法依規(guī)納入全國公共信用信息目錄,記入信用檔案。在深入開展“藍天”專項整治行動中,加大對商標代理機構從事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的打擊力度,情節(jié)嚴重的,各地區(qū)應依法報請停止受理其辦理商標代理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