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美琪疑案》——財與豺
(本文為游戲《孫美琪疑案》的同人作品,在原作基礎(chǔ)上進(jìn)行了一定的改動,文章內(nèi)容不代表游戲劇情。感謝作者的授權(quán),本文禁止商業(yè)用途)

夜晚的酒吧。
這個時間,人已經(jīng)很少了。在角落的座位,坐著兩個男人。一個穿夾克,一個戴眼鏡。
“哥,你結(jié)婚多少年了?”夾克男問道。
“六七年了吧。你怎么突然問這個?”
“庭君跟我說,她老大不小了,該結(jié)婚了??晌乙桓F二白,拿什么結(jié)婚?!蹦腥它c上一根煙,語氣中很是無奈。
戴眼鏡的男人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兄弟這句話,兩人沉默許久。
“我最近聽說了一筆生意,興許可以去試試看。要是能成,可就發(fā)財了。”夾克男突然湊近,神秘兮兮地說。眼鏡男來了興趣,問他是什么生意。
“盜墓!”話音剛落,眼鏡男口中的酒就被嚇得噴了出來。
“朱嘯坤,你他媽瘋了?盜墓是犯罪你知不知道?”眼鏡男既害怕又憤怒。
“嗨,不都是為了錢?你想想,連項羽、曹操這種人物都盜過墓,說明啥,就說明人家能做咱也能做唄?!敝靽[坤說這句話時,語氣有些遲疑。但人的本性就是為自己的行為找借口,使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哥哥我勸你一句,別沾那事,等東窗事發(fā)了,你等著坐牢吧,搞不好,庭君也得被你牽連。好自為之?!毖坨R男一口喝掉杯中剩余的酒,離開了酒吧。
半個月后的某個晚上,某小學(xué)辦公室里。此時學(xué)生們已經(jīng)放學(xué)了,很多老師們也離開了。
“哥,這一票,兄弟我至少搞了這個數(shù)。”朱嘯坤伸出五個手指頭。
“行啊,頂好幾個月工資了?!毖坨R男沒展現(xiàn)出多大的情緒。
“啥呀,五千!”話音剛落,眼鏡男便張大了嘴??磥?,這個數(shù)字差點驚掉他的下巴。
“你...還真是敢冒險啊。見好就收吧,這些錢夠用了。難不成,你還想繼續(xù)干?”眼鏡男的語氣充滿了試探。
“哥,我一個人真不行,要是有同伴,我能拿更多的數(shù)??紤]一下?”朱嘯坤看透了兄弟的心思,然后往桌上放了一個信封,上面寫著“給張振華老師的一封信”。里面不用想,也知道是鈔票。
張振華咬咬牙:“行,我跟你干!那么多財寶埋地底下,浪費!”人啊,總是在為自己的行為找借口,使自己的錯誤強(qiáng)行合理化。
又過了一個月,兩人與幾個毛賊合力盜了一座古墓。這次,他們發(fā)現(xiàn)了一些神秘的罐子。不知道里面是啥,也不敢胡亂打開。這次動靜太大了,以至于泄露了消息,沒多久,一個神秘人找到了他們。
“朱君,張君,我,中村福山,立本來自的?!边@個人操著極其生硬的漢語,向兩人介紹著自己的身份與目的。“聽聞兩位得到了一些重要價值,我想以高價收購。就是那些小瓶子,古墓里發(fā)現(xiàn)的。”
兩人對視一眼,不知道是什么人把這個消息散播了出去,竟然傳到了日本人耳朵里。
“中村先生,不知你愿花多少錢收購?”朱嘯坤試探著問。
“哎,價格不是問題,但是我們大量需要這些,你們現(xiàn)存的,我全要了。另付一筆訂金,希望兩位繼續(xù)貨物提供。”中村拿出一個小箱子,里面都是錢。這兩人一輩子都沒見過這么多錢。
兩人交了貨,收了錢,并答應(yīng)一個月內(nèi)交貨,否則全額退款。他們也不知道這個小罐子里是什么,總之,能換錢的就是好東西。那區(qū)域的很多古墓里都有這東西,對他們來說并不算難獲得。
但是,這次不能再聯(lián)合當(dāng)?shù)氐谋I墓賊了。他們現(xiàn)在一定知道這東西很值錢,下次極易因為分贓不均而雞飛蛋打。下次,只能這兩人結(jié)伴同去,或者,只能一個人去了。
沒幾天,張振華一個人探到了一座古墓,他私自聯(lián)系中村福山,要他雇一些人手去拿,自己當(dāng)向?qū)?。一行人忙活了半天,又拿出了不少神秘的罐子?/p>
“中村先生,貨您拿到了,您看這尾款是不是...”
“當(dāng)然,張君。謝謝你做的貢獻(xiàn)?!闭f完,中村突然掏出一把匕首,刺死了張振華。
“副社長,不怕中國的警察查到我們頭上嗎?”一個工人用流利的日語問道。
“死了個盜墓賊而已,等查到我們時,我們早就離開了。這次貨不少,夠研究一陣了。收手吧,繼續(xù)挖下去,會引起警察的高度重視?!敝写逯甘故窒聜兠孛軒е浳铮狭孙w往日本的飛機(jī)。
張老師失蹤了。朱嘯坤意識到事情不對,且再也聯(lián)系不上日本人,他知道,這次麻煩大了。有可能,日本人會派殺手讓他永遠(yuǎn)不能說出盜墓的秘密,如果向警方自首,可能后半輩子都要在監(jiān)獄里度過。他逃了,改名換姓不知道去了哪里。也許他會悔過,也許會幫助警方破案,戴罪立功。也許,他已經(jīng)死在了某個地方...
幾天后,警方聯(lián)系線索,得出結(jié)論:兩人合謀盜墓,后因分贓不均導(dǎo)致矛盾,張振華被殺。警方隨即通緝朱嘯坤,只是,再沒人見過他了。

閱讀理解部分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之財不可取。馬克思說過,當(dāng)利益達(dá)到一定程度,就會有人敢于鋌而走險,敢于踐踏道德與法律。但是,來錢快的方式,都在《刑法》里寫著呢。總有人經(jīng)不住巨大利益的誘惑,殊不知,利益后面到底是餡餅還是陷阱。
本章把原作中的人名做了改動,這個名字更霸氣,同時也與這個角色所做出的一系列行為形成鮮明對比。主旨還是一句話,違法犯罪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