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20萬買豪車,不料遭遇4S店套路,免費貼膜變成拆車大案!
浙江紹興,一男子買了一輛價格不菲的豪車,花了整整120多萬元。為了防護車輛別剮蹭,直接開車到某4S店,給愛車貼膜。男子卻發(fā)現店員竟拆卸自己新車發(fā)動機,便向車行討要說法。店員:正在檢測加油踏板!
男子鄭先生是一名年輕帥氣的小伙,周圍的親朋好友都開上了心儀的汽車,而自己還是行走在11路的公共汽車。為了能在朋友面前有面子,咬咬牙也買了一輛心儀的愛車,花費了120多萬元。
鄭先生在4S店看著自己的新車,感到非常的高興。辦理車輛交接手續(xù)時,店員稱這時購車,有優(yōu)惠促銷活動,可以免費給新車貼膜。
鄭先生一聽,還有這個好事,便欣然同意。因為他聽別人說過,貼膜不僅可以防止紅外線、紫外線照射,還可以防曬遮陰隔熱,這是一舉多得。
這時,店員還補充的說道:本店所提供的車模還有預防炫光的功效,更加安全的保護好個人隱私。由于參加這項優(yōu)惠活動的人不少,需要提前預約 。
聽說還要預約,鄭先生想到既然有免費的貼膜促銷,多等幾天也沒什么事。便答應此時預約。
過了七八天,鄭先生突然接到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4S店的,鄭先生預約的免費貼車模活動輪到他了 ,讓他這幾天來參加活動貼膜。
掛斷電話后,鄭先生直接駕車來到4S店貼車模。店員也滿臉笑容的為其服務,稱兩個小時才能夠將車模貼完,讓鄭先生耐心等待。并好心的提醒鄭先生,若有要緊事,可以前去處理,車停在店里貼膜就行,辦完事后再來取車就可以。
聽到貼車模需要兩個小時,鄭先生有些納悶,說道整個車模,還要這么久?不是說貼膜半個多小時就差不多貼完了嗎?
店員則耐心的解釋,本店的車模是高檔品質的,工藝要求也是非常高的,所花費的時間自然而然的就會久一些,建議讓鄭先生可在貴賓休息區(qū)域喝茶等待。
隨后,鄭先生便跟著店員來到了貴賓休息區(qū)域。他坐在這里,邊休閑的喝茶養(yǎng)性,邊拿著手機胡亂的翻看著,心里一直有一種不安的感覺。
他在休息區(qū)內剛喝了一杯茶,就覺得渾身不舒服,便四處走走,直接來到了維修車間,卻發(fā)現自己的愛車被拆的七零八落的。
車子的引擎蓋被人打開,而維修人員卻在車旁飛速的轉動著扳手,滿地的零件已被拆卸下來。這哪里是在貼車模,這就是在拆車!
鄭先生見此,三步并做兩步,急速跑到車旁,卻發(fā)現維修人員正在拆自己新車的發(fā)動機,火冒三丈地怒吼:你們干啥呢,這是在貼膜嗎,你們這是在拆我的車?
平地一聲吼,嚇得維修人員一哆嗦,正在干活的工具差點沒拿住,掉在地上。怒火沖天的鄭先生大聲喊道,你們貼膜,為啥要動發(fā)動機,難道發(fā)動機也壞了嗎?
維修人員聽完后,愣在原地好久沒說話,過了一陣后,才反應過來稱自己正在檢測加速踏板。貼膜時,聽見發(fā)動機有異響,便拆開檢查一下。
然而,鄭先生卻認為對方是在說謊,若自己的新車真存在故障,店員也要先通知自己。再怎么說,這車也是自己的,未經自己準許,別人有什么權利拆卸?
鄭先生想要查明事情原委,讓4S店出具監(jiān)控視頻,卻遭到拒絕,4S店經理稱監(jiān)控壞了有一段時間了,無法調取。
聽到對方的話后,鄭先生的疑心更大了,害怕對方更換新車的配件,便找尋調解員幫求助。
維修人員被問到,貼膜需要打開車子的引擎蓋嗎?其回答稱沒必要那么做,自己只是聽命令干活,有事找經理。
而經理卻稱自己只管貼膜,別的事不負責,至于車子的引擎蓋被打開,是修理組的人干的,與己無關。
修理組負責人卻有不同的說法,稱修理工并未拆除汽車配件,隨時都可以去鑒定機構檢測,若真有配件拆除,可以提起訴訟。
1、車行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1165條規(guī)定,行為人因過錯侵犯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承擔侵權責任。
4S店人員未經車主鄭先生準許,擅自拆卸汽車配件,屬于侵犯他人財產權,因維修工是執(zhí)行工作任務進行拆卸的,4S店承擔侵權責任。
2、若有人擅自拆換汽車配件,屬于盜竊 。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guī)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公私財物的,構成盜竊。
維修工未經鄭先生同意,擅自拆換汽車零配件,以舊換新,屬于盜竊。如果經鑒定,該零配件的價值,超過1000元至3000元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則構成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
3、若是4S店的老板同意拆卸汽車零配件的話,屬于共犯。
《刑法》第25條規(guī)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老板指使維修工趁著免費貼膜之際,故意拆換汽車零配件,二人構成共犯,需要對拆換的汽車零配件的行為負責。同時,根據每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分別評價,進行處罰。
最后,如何選擇還在鄭先生的手里,是選擇賠償還是選擇起訴,全看他自己的意愿。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做事的時候一定要小心,避免著了他人的道,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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