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案件鑒賞錄——一
案由:不當(dāng)?shù)美m紛 當(dāng)事人:張三(無獨三) 李四 (上訴人)王五(被上訴人) 張三和李四結(jié)婚,育有兩子,收入不菲。后張三前往外地,期間耐不住寂寞在搞比利♂平臺上認(rèn)識了王五。二人迅速升溫并很快確立了關(guān)系,但【尚未同居,只是一起過夜了幾次】(張三語)。 期間曖昧話語和以【只想一生跟你走】【一輩子愛你一人】【守護(hù)我最愛的老婆】【給老婆好好補補身子】等為轉(zhuǎn)賬名稱的小額轉(zhuǎn)賬無數(shù),且二人多次開展激烈運動,享受若干高端服務(wù),生活水平令人發(fā)指。 后張三【幡然醒悟】,覺得自己的行為【愧對家人】,決心【痛改前非】,于是和王五分手——分手之前算了一筆賬,短短一年半不到花費共計五十六萬多。 李四聞訊暴怒——那全是夫妻共有財產(chǎn)且倆人還沒離婚,于是李四一紙訴狀將王五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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