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器收藏:不要以訛傳訛,更不要想當(dāng)然

明代宣德時期,曾經(jīng)有讓御窯廠燒造44萬件瓷器的事情,這是事實,也有史料記載,但是并沒有任何記錄說明這44萬件瓷器都是龍鳳紋的,而是各種器型、各種釉色、各種紋飾的、各種用途的器皿的總量,于是乎就有人自己臆想,這44萬件是一年生產(chǎn)的,那么宣德十年間要生產(chǎn)多少瓷器!而且那么多只能皇帝用的龍鳳紋的瓷器連大臣都不能用,怎么能賞賜給外國?
歷史就是歷史,不是你臆造的東西,多多考證明朝的歷史,你才能了解更多的瓷器生產(chǎn)情況,其中更包括明朝的對外貿(mào)易!
如果按照所謂皇宮對于殘次品都要打碎的所謂嚴(yán)格的管理制度,那珠山御窯廠宣德一層該有多少的瓷片呀,但是事實呢?
玩收藏的最忌諱的就是給自己找借口,用似是而非的所謂道理來給自己找借口的同時,去忽悠別人,那就更可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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