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衡于武陵龍陽汛州上作宅
【原文】
李衡于武陵龍陽汛州上作宅,種甘橘千樹。臨死,敕兒曰:“吾州里有千頭木奴,不責(zé)汝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矣。”吳末,甘橘成,歲得絹數(shù)千匹。恒,稱太史公,所謂“江陵千樹橘,與千戶侯等”者也。樊重,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shí)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此種植之不可已也。諺曰:“一年之計(jì),莫如樹谷;十年之計(jì),莫如樹木。”此之謂也。
【譯文】?
李衡在武陵龍陽汛州上建筑住宅,種下甘橘一千棵(約數(shù))。將近死的時(shí)候,告誡兒子說:「我在汛州里有種樹的工人一千名,不會(huì)向你要求衣服和食物,每年還上交一匹絹,也可以足夠用了」到了吳末,甘橘有收成,一年收獲幾千匹。就是通常大史公(司馬遷)所說:「江陵千樹橘,與千戶侯等?!梗ń暧星Э瞄贅洌透盖艉睢挂粯?。)?
樊重,想造家具,先種梓樹和漆樹,當(dāng)時(shí)的人笑他。這樣過了些年月,(梓樹和漆樹)都收得使用,之前笑他的人。都來請(qǐng)求借錢。這些種植不可以停止啊。諺言說:「一年之計(jì),莫若樹谷;十年之計(jì),莫若樹人。(一年的計(jì)劃,沒有比種樹更好的了;十年的計(jì)劃,沒有比教育人更好的了)」就是說這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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