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在古代家譜上沒名字不能參加“科舉”?
??? 說起家譜和古代科舉的關(guān)系我們不得不說一下明代,在明代入了籍,向朝廷納了糧,等于行使了自己對國家應(yīng)盡的義務(wù)。于是,也就有了可以參加科考的權(quán)力。而那些流民們耕種的土地,由于自身無戶籍,當然,就沒有合法性了。戶籍,如此之重要,所以,在各家的族譜中,都會“濃墨”的書寫一番入籍的地位等等。
這是一個因果關(guān)系,有了戶籍,才被認可是國家的“子民”,才能有去開發(fā)、利用土地的資格,以及可以參加科考的資格?!?br>
這里就有一個案例:說的是藍山的一個家族,從記載這個家族入籍祖以及土地糾紛案,就可以看出當時戶籍制度的“強大”功能。《鐘氏族譜·闔戶宗祠》非常濃重地介紹了入籍祖,并將其和始遷祖并列,是“百世不祧之宗”。雖然,二人只差一代,但“入籍”的功勞卻顯得意義非凡。
再來看《鐘氏族譜·闔戶田租表》,至“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止,這位鐘姓戶祖的祭田數(shù)量排列第一,地位更是無人可撼動。根據(jù)族譜記載,開立戶籍是在明初,祖先于元延祐間,從江西遷至湖南藍山,并定居在黎家頭。

因為,黎家從宋朝開始,就是當?shù)氐拇髴?,到了元代中期,家族沒落,到了鐘家第三代時,黎家的很多家業(yè),陸續(xù)歸鐘氏,鐘家開始起家。就家業(yè)而言,第三代貢獻更大些。但若是沒有戶祖的“開立戶籍”,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會得到官府的認可。
當然,他人也不會認可?! 〉搅诵拮V的1936年,其家業(yè)已相當雄厚,山場的南北長度有三十來里。之后,也正是有了戶籍,名下的所有產(chǎn)業(yè),才得到了官府的認同。也因此,如果發(fā)生土地糾紛時,就會占據(jù)有利的一方。光緒十六年(1890年),鐘家就發(fā)生過一起和雷家的土地糾紛。
根據(jù)族譜記載的官方判詞,判雷姓族譜所寫為假。因為,字跡不符是偽造的,所以,有爭議的土地一概為鐘姓管業(yè)。可見,兩家為了爭奪土地資源,都出具了族譜。甚至于,雷姓一家為了利益制作假的族譜。從這里也可以看出,族譜的作用是不可小覷的,除了記錄先祖的事跡,還能成為證明“家業(yè)”的有利證據(jù)。
原載:https://www.zupu.cn/lishi/20200914/415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