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麗娟 探春論:血緣的迷思
【歐麗娟 探春論:血緣的迷思2 利益結(jié)合的母子集團——生之恩??】我總是看著那些受苦的女兒,尤其是女兒,她們在父母好像是偉大的生命創(chuàng)造者的認知之下,做出了非常令人發(fā)指和不人道的犧牲,為什么為人子女者要做這樣的犧牲,而且這個犧牲是葬送了自己一生的幸福,如果不這樣的話,她的父母可不可能變得更好,想了很多年,得出幾個心得,挑幾個重點跟大家分享。首先我們回到血緣的問題,在華人世界里來講,他們認為你的生命就是你父母給你的,所以他們既然是給你生命的人,你的命就是他們的,因此你的人生也應該是由他們來支配,這樣的想法有沒有道理,或者說有道理也有別的道理來思考。很多年我一直在想,(老師舉例子:之前我喜歡坐在靠窗的位置,后來我只坐靠走道的位置方便我逃跑,避免性騷擾,另外一個就是電影故事本身,為了家里的開銷女兒去做妓女,為了家付出了很多,但是家庭卻不能容納她,遇到全家人的排擠,因為出賣自己才能讓家庭變好,這個家卻鄙夷她,女孩子非常心酸,自己明明奉獻了很多)憑什么呢,你不感謝她還作踐她,你們是受了她恩惠的人啊,我就在想有什么道理是父母生了孩子之后就可以這樣對待她?父母是不是天的有這個天賦的權利,讓她對自己生的孩子為所欲為,父母活不下去了哥哥沒有錢繼續(xù)血液了,然后就賣女兒,賣妹妹,達到自己生活的改善和事業(yè)的進步,憑什么有這種道理?有太多這種事情的發(fā)生,我想了很多年,看到了很多不幸的個案,從本質(zhì)來思考,是不是我們觀念上是有些問題的?在日本,二次大戰(zhàn)之后,國家蕭條,很多家庭破碎,父親戰(zhàn)死,孤兒寡母很難為生,母親只好去出賣靈肉,在日本觀念就完全不一樣,在這種情況下長大的孩子對母親心懷崇敬,母親為了我做出的犧牲,對母親非常崇拜,非常偉大,跟我們的觀念完全不同,因為她的犧牲完全是為了我,所以不會為了那種奇怪的道德來跟著別人作踐她,事實上你是受益者,你才是更應該補償她的人,是不是我們的華人社會里面,對于我們的親生父母有一些不一樣的觀念,這個觀念導致罪惡的發(fā)生,我們卻沒有辦法意識到。 【探春論:血緣的迷思2 利益結(jié)合的母子集團】感情必須要付出努力,直覺的反應不能帶來智慧,不能帶來更深的思考。 【探春論:血緣的迷思2 利益結(jié)合的母子集團】所謂的道德主體能動性是什么,一個主體跟外界互動的時候,你所采取的方式,事實上這是你自己可以決定的,所以當你際遇不好的時候,你就一定是要怨天尤人,一定要覺得全是世界都對不起我,所以我就當然可以破壞這個世界,去仇恨這個世界,去毀滅這個世界,是這樣嗎?難道只有用這一種方式來看待自己的處境嗎?那你為什么不像孟子說的,天將降大任巴拉巴拉,你為什么不這么想,給自己一點高的期許,你的人格會崇高一點,偉大一點,孔孟的儒學告訴你,你真的可以決定你自己可以成為什么樣的人,這就是道德主體的能動性是作為人的存在最重要的一點,你為什么要忽略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