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 演唱會拍視頻居然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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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會錄視頻侵權嗎?
演唱會鬧事犯法嗎?
“黃牛”違反了哪些法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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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誰的朋友圈沒有被演唱會刷屏?
周杰倫、五月天、梁靜茹......離開健康碼的第一年,演出市場迅速反彈,演唱會一票難求,甚至連演出場館附近的酒店也都早早訂滿。
演唱會成為了最流行的“時尚單品”,在近距離與偶像互動、享受音樂魅力的同時,這些法律小知識你也需要了解!

01?
演唱會錄視頻侵權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未經(jīng)表演者同意,發(fā)布其表演內容,構成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侵害。如果視頻未經(jīng)演唱會主辦方及表演者同意發(fā)布,可能侵害其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和肖像權,屬權利侵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十)項規(guī)定:未經(jīng)表演者許可,從現(xiàn)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xiàn)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jù)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般而言,拍照、拍小視頻發(fā)朋友圈分享是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第一款中有規(guī)定未經(jīng)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從理論上講演唱會拍照、發(fā)朋友圈的行為仍然存在法律風險,盡量避免這種行為;如果直播演唱會全程或者全程錄制后上傳網(wǎng)絡以此獲利,這種情況是侵權的。

02?
演唱會唱別人的歌侵權嗎?
《著作權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guī)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演出組織者組織演出,由該組織者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演唱會唱別人的歌需要版權,翻唱別人的歌曲并出版,需要向原創(chuàng)付版權費。明星、藝人、個人不得未經(jīng)過原作同意,在演唱會,電視節(jié)目,網(wǎng)絡直播,公共場合等,擅自翻唱歌曲,或惡搞、改編原作歌曲,否則會存在遭到原作公司起訴要求賠償巨額侵權費用的風險。

03?
演唱會鬧事犯法嗎?
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在演唱會進行鬧事,阻礙他人演出的,是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① 強行進入場內的;
② 違反規(guī)定,在場內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③ 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的;
④ 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
⑤ 向場內投擲雜物,不聽制止的;
⑥ 擾亂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其他行為。

04?
“黃?!庇|犯了哪些法律條例?
“黃?!毙袨?,涉嫌違反以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數(shù)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倒賣車票、船票,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除此之外,擾亂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還會涉嫌非法經(jīng)營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