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辱罵...面對分手后糾纏不休的前任,如何擺脫其“魔爪”?
小周與小李是男女朋友關系,戀愛期間,小周發(fā)現(xiàn)男友小李性格偏執(zhí)、情緒易怒,兩人經(jīng)常因為一點小事發(fā)生爭吵,小李甚至會動手打人,小周遂向小李提出分手。
在分手后的一段時間里,小李想盡各種辦法要求復合,都遭到了小周的拒絕。然而,無論小周換住所還是換工作,小李都能找到她,跟蹤尾隨、言語侮辱、暴力威脅等手段無所不用其極,這也讓小周長期生活在恐懼中。
面對李某的頻繁騷擾,周某向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qū)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并提交了接警證明、傷情照片及醫(yī)院病歷等證據(jù)。
頌威律所王瑞飛律師表示,該案中的小李在收到人身安全保護令后,漠視司法權威,違反保護令的禁止性規(guī)定,對小周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條:【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糠ㄔ阂婪ㄓ枰詰椭?,對其處以15日司法拘留,完全合法合規(guī)。
王瑞飛
金牌訴訟律師
畢業(yè)于鄭州大學,自執(zhí)業(yè)至今,忠于憲法和法律,執(zhí)業(yè)為民,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認真遵守律師事務所所內的相關管理制度,恪盡職守辦案件。具備扎實的法學專業(yè)知識以及相應的法律實務能力,辦理訴訟案件和非訟案件上百起,具備獨立的各類案件的處理和應變能力,同時具備良好的溝通交流能力。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創(chuàng)設的重要制度,可以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發(fā)生。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將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適用范圍擴展到婚姻關系之外,明確禁止以戀愛、交友為由或者在終止戀愛關系、離婚之后,糾纏、騷擾婦女,泄露、傳播婦女隱私和個人信息,加強了對婦女權益的保護力度。因此,情侶一方在分手后遭遇暴力行為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本次事件在反家庭暴力以及對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行為予以司法懲戒兩方面均具有典型意義。法院發(fā)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是對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權利的保護,法院懲戒公然違抗裁判文書的行為,是對法律底線的守護。同時,通過處理一案教育一片,有助于推動全社會反家庭暴力態(tài)勢的良性發(fā)展,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wěn)定。
(圖文來源:CCTV今日說法、央視新聞、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