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經濟學摘要) 信息時代的強制披露和信息過載問題
文獻標題(Title):信息時代的強制披露和信息過載問題
作者(Authors):Ricardo Pazos
發(fā)表雜志 (Journal):Conference Papers, Vilnius University, Vilnius
發(fā)表年份(Year): 2015
摘要 (Abstract):近年來,世界有了很大的進步,我們所處的社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發(fā)達,但也更加復雜(complex),而這兩個特點都或多或少地受到可用信息量(the amount of information available)的影響。同時,在二十世紀下半葉,我們開始了一個延續(xù)至今的趨勢,即國家在公共和私人事務(public and private matters)中的作用都在增長。人們認為政府在公民的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其中一個角色是保護我們不受其他人甚至是自己的傷害,保證一定程度的安全和保障。確保它們的一個方法是強制披露信息(mandated disclosures of information)。也就是說,即使我們生活在信息時代,政府已經實施了許多規(guī)則,涉及在某些情況下必須告訴個人的數(shù)據(jù),以使他們得到保護。明顯的例子是手術前必須簽署的知情同意書,食品和藥品的標簽規(guī)則以及金融服務或銀行產品的強制披露。
人類在獲取信息(get information)、處理(process)信息、保留(retain)信息、檢索(retrieve)信息以及正確應用(apply)信息并將正確的行動付諸實踐方面的能力有限。本文將分析一些規(guī)定的信息披露,以及當個人收到的信息太多無法處理(too much to be processed)時出現(xiàn)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信息過載消除了信息披露的潛在好處,那么關于授權信息的規(guī)則可能會導致無效;如果監(jiān)管的成本(costs of regulation)超過了好處,那么就會導致效率低下;甚至當授權信息使有用的信息不被注意或誤導了要保護的人時,就會造成傷害。
關鍵詞(Keywords):信息時代 (information age),授權披露,信息超載問題,法律和經濟學
引用(Reference 這里是用了MLA文獻引用格式) :? Pazos, Ricardo. "Mandated Disclosures in the Information Age and the Information Overload Problem."?Security as the Purpose of Law. Conference Papers, Vilnius University, Vilnius. 2015.
鏈接: https://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260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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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小鹿心里有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