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時,到底要不要接受調解?
勞動仲裁時,仲裁員在開庭前,通常會問雙方要不要調解。這里為大家分析下調解的利弊。 首先接受調解的好處有哪些呢?對勞動者一方來說,接受調解可以快速拿到被拖欠的工資或者賠償金。 對用人單位來講,調解省時省錢,還能維持個好名聲。為什么這么說呢,我們知道 仲裁員出具的調解書,雖然跟裁決書一樣,都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但不同的是,調解書無需對外公開。如果一個公司,因為勞動者報酬問題上了傍,對公司聲譽多少都有影響。用人單位不接受調解,勞動者拿到裁決書后,還可以向當?shù)氐娜嗣穹ㄔ浩鹪V訴訟,公司還得安排人跟進這事,真的非常耗時耗力。 我們再來看下接受調解書可能有哪些不利的因素。 對勞動者來說,需要在自己的訴訟請求金額的基礎上,稍微做一些讓步,要知道,即使拿到裁決書,在后期強制執(zhí)行時,也會出現(xiàn)很多不確定因素,倒不如趕快把錢拿到手的好。 我暫時還找不到接受調解對用人單位有什么不利的因素。當然,如果勞動者的要求超出了法律規(guī)定的金額,或者還有其他的抗辯事由,這些都可以在調解時提出的。如果實在調解不了,再等裁決書也不晚。我個人建議,用人單位盡量不用直接拒絕調解。畢竟達不成調解的情況下,還可以等仲裁結果的。 不過有一點需要明確的就是,無論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只要有一方明確拒絕調解,就可以不調解而直接進入庭審,等待裁決書。因為調解需要充分尊重雙方意愿。還有什么需要了解的,歡迎評論區(qū)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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