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小辭典》7.37 社會實踐
【本文轉載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僅供學習參考】
37、社會實踐
? 是指人類能動地改造自然和社會的全部活動。人類的實踐活動具有客觀性、能動性、社會歷史性等特點。它包括有生產(chǎn)斗爭、階級斗爭和科學實驗三種基本形式,其中人類的生產(chǎn)活動是最基本的實踐活動,它是決定其他一切的東西。辯證唯物主義認為,實踐是人類認識的唯一源泉和認識發(fā)展的基礎,同時也是檢驗認識的真理性的唯一標準。正如列寧所說:“生活、實踐的觀點,應該是認識論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觀點”。[i]
? 馬克思主義以前的哲學家,也曾用過實踐這個概念,但他們所理解的實踐和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實踐,其含義是根本不同的。德國古典哲學家康德把有關倫理學的著作叫做《實踐理性批判》,他所講的“實踐”是指人的道德行為,所謂“實踐理性”,乃是有關規(guī)定人的道德行為的先天準則的理性,在他那里實踐和認識是無關的。中國的唯物主義思想家顏元強調“習行踐履”,但他所說的“習行踐履”不過是指實現(xiàn)封建道德原則的個人活動,指脫離社會的單個人的修身養(yǎng)性。德國唯物主義哲學家費爾巴哈也講過實踐,但他所說的實踐只不過指單個人的生活實踐,他不了解社會實踐的偉大意義,他甚至把實踐當作“卑污的猶太人的活動”。馬克思主義哲學第一次把實踐納入認識論,強調了認識對實踐的依賴關系,指出了實踐在認識論中的地位和作用,從而科學的解決了主觀對客觀、認識和實踐的關系。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是能動的、革命的反映論,它和一切唯心主義、舊唯物主義有著本質的區(qū)別。
注:
[i] 《列寧選集》第2卷第1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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