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等級和能力
Ue-Category字段定義了組合的上行和下行能力。UE?Category set參數(shù)也有定義。TS36.306 R17 表4.1-1和4.1-2分別定義了每個UE類別的下行和上行物理層參數(shù)值。表示Category 6或7的UE也應表示Category 4。表示Category 8的UE還應表示Category 5。表示Category 9的UE應表示Category 6和4。表示Category 10的UE亦應表示Category 7和4。指示Category 11的UE還須表示Category 9、6和4,表示Category 12的UE同樣應表示Category 10、7和4的UE。表4.1-4定義了能夠通過MBSFN接收MBMS的UE在TTI內(nèi)接收的MCH傳輸塊最大比特數(shù)的最小能力。



字段ue-CategoryDL和ue-CategoriyUL分別定義下行/上行能力。TS36.306 R17表4.1A-1和4.1A-2分別定義了每個UE DL/UL類別的下行和上行物理層參數(shù)值。表4.1A-4定義了能夠通過MBSFN接收MBMS的UE在TTI內(nèi)接收的MCH傳輸塊最大比特數(shù)的最小能力。表4.1A-6定義了允許用UE-CategoryDL和UE-CategoriyUL發(fā)出信號的UE UL和DL類別的唯一組合。表4.1A-6還規(guī)定了除UE UL和DL類別的組合外,UE還應指明哪些UE類別。對于BL UE,表4.1A-7定義了允許用UE-CategoryDL和UE-CategoriyUL發(fā)出信號的UE UL和DL類別的唯一組合,以及除了UE UL和DL類別的組合外,UE還應指明哪些UE類別。

問題1:是否需要在TS 36.306第4.1節(jié)中定義新的UE類別?
Rel-12似乎不會引入任何新的UE類別,而是引入UL和DL類別。因此,無需為Rel13 eMTC定義新的UE類別。
問題2:能否同意TS 36.306表4.1A-1中定義了新的UE DL類別,例如UE DL?M1類別?如果是這樣,是否應使用與UE DL?category 0相同的值設置UE DL-category M1,但要注意突出顯示任何傳輸塊的最大1000位大小,而不同時接收?
建議定義一個新的UE DL?category ,以表明高達1000位TBS的SI接收能力與DL?category 0的2216位相比的能力差異。例如,更改可適用于TS 36.306中的表4.1A-1,如下所示。

問題3:是否需要在表4.1A-2 TS 36.306中定義新的UE UL?category ?
考慮到與UL類別0相同的基帶能力,似乎不需要定義新的UE UL?category 。因此,可以保持表4.1A-2不變,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