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拆遷律師-房屋征收信息未公開就遭拆除怎么辦
江蘇宿遷的王先生家的房屋被拆,面對與政府的信息不對稱,他選擇用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北京冠領事務所拆遷站的編輯給大家整理的以下內(nèi)容。

2019年10月14日,王先生家房屋劃入征收范圍,補償沒談攏,房屋就被拆。于是向鎮(zhèn)行政機關申請公開征地建設的相關文件。投遞郵件清單顯示,該行政機關于次日便簽收了該申請,但一直未給予王先生任何答復。無奈之下,王先生選擇走法律途徑維權。
故王先生將行政機關告至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被告行政機關辯稱其未收到過原告王先生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存在逾期答復的情形。原告王先生根據(jù)投遞郵件清單可以證實被告行政機關于次日收到了該申請。因被告行政機關未能提供證據(jù)證明該主張,故法院對被告鄉(xiāng)鎮(zhèn)行政機關的上述主張不予采信。最終,法院判決責令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對原告王先生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內(nèi)容進行答復。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王先生提交初步證據(jù)證明行政機關收到信息公開申請且未在法定期限內(nèi)答復,《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規(guī)定:法院依法判決其在法定期限內(nèi)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保障了王先生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行政機關工作的透明度,助力法治建設。
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一方面打破了信息不對稱,保障被拆遷人的知情權,另一方面,被拆遷人可以知道拆遷的程序、文件或者通知來源的合法性,為后續(xù)維權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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