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殺害妻子及妻弟媳,妻弟:姐姐長期被家暴,案發(fā)前曾提離婚
5月29日,中國廣東東莞市萬江街道曲海社區(qū)某出租房內(nèi),41歲的劉某美及其弟媳被唐某洪持刀殺害
生前,姐姐長期
遭丈夫唐某洪
家暴
。今年5月下旬,因再次被家暴,姐姐決定離婚,離開湖南老家來東莞投奔他,誰知唐某洪也隨后“追來”,后發(fā)生了血案。 今年36歲的劉東是湖南祁東縣人,在東莞打工。劉東在東莞萬江街道曲海社區(qū)租了房,兩室一廳,平時他和老婆、兒子住一間,其父母住一間房。劉東向澎湃新聞表示,姐姐劉某美與丈夫唐某洪在一起很久了,但3年前才正式結(jié)婚。他們育有兩個孩子,大兒子19歲,小兒子17歲,一直都在老家生活。43歲的唐某洪性格偏激,曾跟家人說過一些過分的話。多年來,夫妻兩人關(guān)系存在矛盾,劉某美經(jīng)常遭唐某洪打罵。唐某洪還以劉某美家人及孩子要挾,要求其不能對外透露被家暴一事。 劉東介紹,今年5月23日19時許,因無法忍受家暴,劉某美向他訴苦。次日早上,唐某洪又毆打了劉某美,劉某美決心離婚,并報警了。隨后,劉某美決定離開老家,來投靠劉東,并于24日下午到達東莞。 劉東稱,姐姐長期遭受唐某洪的家暴,“經(jīng)常無故毆打,身上總是青一塊紫一塊”。唐某洪經(jīng)常查姐姐的手機,每次翻完手機就是一頓暴打,導致姐姐不敢跟家里人訴苦。 5月24日至26日,唐某洪多次給劉某美打電話,稱不同意離婚。5月27日12時左右,唐某洪通過劉某美的手機定位找到了劉東在東莞租的出租房。最后經(jīng)過協(xié)商,唐某洪同意了離婚,兩孩子的贍養(yǎng)費各自承擔一半。 本以為事情已經(jīng)解決,不料
血案很快發(fā)生。
據(jù)劉東介紹,
5月29日8時許
,劉東出門上班。11時許,劉東的岳父來到其出租房。午飯過后,岳父帶著劉東的小孩在房間內(nèi)午睡。13時許,劉東的父親出門上班,劉東的27歲妻子鄭某敏和姐姐劉某美在客廳吹空調(diào)。隨后,因房門未反鎖,
唐某洪攜帶刀具破門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