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精讀】詳解《刑法》第二十四條 犯罪中止
第二十四條 犯罪中止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問題一】簡述自動放棄型中止的特征?
【問題二】根據(jù)刑法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四條,請分析放棄重復侵害行為的行為性質
【問題一參考答案】
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
(1)時空性.必須是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即必須是在犯罪處于運動過程中而尚未形成任何停止狀態(tài)的情況下放棄犯罪.這是犯罪中止成立的客觀前提特征.
(2)自動性.即行為人必須是自動放棄犯罪.這是犯罪中止形態(tài)的本質特征,是犯罪中止形態(tài)與犯罪的未遂形態(tài)和預備形態(tài)的根本區(qū)別所在.所謂犯罪中止的自動性,是指行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棄了自認為當時本可繼續(xù)實施和完成的犯罪.
(3)徹底性.指行為人徹底放棄了原來的犯罪.這一特征意味著,行為人在主觀上徹底打消了原來的犯罪意圖,在客觀上徹底放棄了自認為本可繼續(xù)進行的犯罪行為,而且從主客觀的統(tǒng)一上,行為人也不打算以后再繼續(xù)實施此項犯罪.
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犯罪中止的特征:
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犯罪中止,是指在某些犯罪的某些特殊情況下,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行為可能造成但未造成犯罪既遂所要求的犯罪結果,而在這種情況下所成立的犯罪中止
這種特殊類型的犯罪中止,除了要具備上述普通類型的犯罪中止所必須具備的時空性、自動性、徹底性三個特征外,還要求具備“有效性”的特征.所謂“有效性”,是指行為人必須有效地防止他已實施的犯罪之法定犯罪結果的發(fā)生,使犯罪未達既遂狀態(tài)而停止下來.
【問題二參考答案】
自動放棄重復侵害行為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自動放棄重復侵害行為,是指行為人已經實施了足以發(fā)生特定犯罪結果的侵害行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發(fā)生危害結果,此時行為人仍能夠重復試試這種侵害行為,但由于行為人本人意愿而自動停止實施侵害行為,危害結果未發(fā)生。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停止形態(tài)。
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
(1)時空性.必須是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即必須是在犯罪處于運動過程中而尚未形成任何停止狀態(tài)的情況下放棄犯罪.這是犯罪中止成立的客觀前提特征.
(2)自動性.即行為人必須是自動放棄犯罪.這是犯罪中止形態(tài)的本質特征,是犯罪中止形態(tài)與犯罪的未遂形態(tài)和預備形態(tài)的根本區(qū)別所在.所謂犯罪中止的自動性,是指行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棄了自認為當時本可繼續(xù)實施和完成的犯罪.
(3)徹底性.指行為人徹底放棄了原來的犯罪.這一特征意味著,行為人在主觀上徹底打消了原來的犯罪意圖,在客觀上徹底放棄了自認為本可繼續(xù)進行的犯罪行為,而且從主客觀的統(tǒng)一上,行為人也不打算以后再繼續(xù)實施此項犯罪.
犯罪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一種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態(tài)。
兩種未完成形態(tài)出現(xiàn)的原因則不同,前者是因為犯罪分子出于自己意志自動放棄犯罪,而后者是因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因此自動放棄重復侵害行為成立犯罪中止。停止行為發(fā)生在犯罪過程中,符合時間性條件;自動地放棄,符合自動性條件,使犯罪結果沒有發(fā)生,符合徹底性條件,因此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解析思路】
本法條容易出案例式法條分析,考察考生們對犯罪中止的理解,因此準確把握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顯得尤為重要。在面對這種案例式法條分析,我們的答題模式應當是:
1、首先,給出自己的結論,即你認為案例中的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屬于犯罪中止,屬于哪一種類型的犯罪中止。2、其次,寫出犯罪中止的特征及概念,并用一句話簡要概括各個要件的內容。例如:行為人必須是自動放棄犯罪。注意,還應當寫出刑法對中止犯的處罰規(guī)定,即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3、最后,回歸小案例,對案例中行為人的行為進行剖析,看行為是否滿足犯罪中止的構成要件。例如甲放棄犯罪的行為是否具有自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