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分享生活”
零碎的整理,不見得有用。
和朋友聊過,對“分享生活”這一說法的審視——首先,這個說法,是鬼扯:發(fā)布者發(fā)著旅游視頻、做飯視頻、養(yǎng)寵視頻,觀眾看著這些視頻,仿佛親歷一般。但有個問題:發(fā)布者確實可以身臨其境地感受,但難道觀眾的感受力夠強,以至于看個視頻便可身臨其境了?
有這個疑問,是因為我談及分享時,往往是和別人共同做一件事,或給他我自己有的東西的一部分:分享零食(勻一部分給他吃)、分享照片(給他看)、分享心得(表達想法)......這些分享,無不是嘗試讓對方感受到自己所感受的,并且往往伴隨著也讓對方享受到自己所享受著的“好處”。
“分享生活”?
諸如旅行、做飯、購物、養(yǎng)寵,視頻中的人呼吸到了深山老林的新鮮空氣、體驗了做飯的過程和吃飯、逛了街挑了自己喜歡的東西、和寵物有令他自己情緒波動的交互,而觀眾呢?觀眾只是看到了視頻中的那個人,做了那些事。
所以在我看來,這根本不是分享,因此首先,我要把這個行為的外殼剝掉,換成更能體現(xiàn)它本來面目的——將“分享”換為“展示”。
后兩個字——“生活”真的是生活嗎?這些人,平日里真就如此生活?或許,但鏡頭下的生活,和鏡頭之外,一定是不同的。粗口、結(jié)合、不潔等禁忌,大多不會在鏡頭前展示。
所以“分享生活”,實際上是“展示上得了臺面的生活片段”?;剡^頭來,其實有一個詞可以簡短概括:表演生活。
到這里,我想可以開始進入這些人的出發(fā)點了。
利己:想被人夸外表、夸品位,或受人肯定,以篤定自己并不牢靠的生活信念,或接廣告,而積累過程如前所述。
利他的:視頻中包含菜譜和做法、旅行指南、好店推薦、觀點探討等,部分也可與上重合進行。
如果是后者,那采用表演生活這種方式簡直就是多此一舉。只有抱有前者及類似目的的情況,才需要采用這種欲蓋彌彰的方式?。
當然也有些人,是為了給特定的人一些“交代”,好讓人知道自己“過得還行”——這與利己并不沖突,并且同樣令人唏噓(這并不是個難轉(zhuǎn)的彎,想想就能懂)。
到這里,我想我有充分的理由,來反對“分享生活”這種事了:不僅對行為本身,也對行為反映出的那些。
有這功夫,不如真真地深入體會自己的生活,看看它到底是何種模樣——對發(fā)布者、對觀眾,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