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小辭典·儒法斗爭史部分》3.2.20 呂后呂雉
【本文轉載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僅供學習參考】
20、呂后呂雉(?—公元前180年)
? 西漢地主階級的女政治家,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女法家代表人物。字娥姁,秦末單父縣[1]人,漢高祖劉邦的皇后。她“為人剛毅,佐高祖定天下”[2]。在楚漢戰(zhàn)爭中,她和蕭何一起據守關中,穩(wěn)定后方,征集物資,有力地支援了前線。劉邦死后,惠帝年少,她親自執(zhí)政。惠帝死后,“臨朝稱制”。在她當政的十六年中,繼續(xù)執(zhí)行劉邦的法家路線和政策,鞏固漢朝地主階級專政,對封建經濟和文化的發(fā)展起了一定作用。
? 呂后主張前進,反對倒退,堅持統一,反對分裂,是地主階級中央集權制的堅決捍衛(wèi)者。劉邦統一全國后,繼承秦朝的制度,實行封建專制的中央集權制。但在楚漢戰(zhàn)爭期間為了戰(zhàn)爭需要而分封了一些諸侯王,后來,他們大搞分裂活動,相繼叛亂,妄圖顛覆剛建立的西漢政權。呂后多謀善斷,堅決果敢,幫助劉邦粉碎了他們的叛亂。野心家楚王韓信以功臣自居,傲視劉邦、呂后,早有叛變的企圖,曾被劉邦智擒,降為淮陰候。公元前一九五年[3],韓信又指使陽夏侯陳豨發(fā)動叛亂。當劉邦領兵去攻打陳豨時,他就在京城長安陰謀襲擊呂后和太子,搞武裝政變。呂后與相國蕭何商量后,立即采取果斷措施,設計逮捕韓信,當場斬首,及時粉碎了這場政變。梁王彭越也陰謀反叛,劉邦逮捕了彭越,廢為庶人,把他流放到蜀地[4]去。彭越在半路上碰到從長安來的呂后,哀求呂后放他回老家昌邑。呂后看穿了彭越的賊心不死,假裝答應,把他帶回洛陽,建議劉邦把他處死,除掉了一個后患。呂后當政后,繼續(xù)打擊和削弱諸侯王的分裂勢力,不斷加強封建中央集權,為維護全國統一作出了重要貢獻。當時,逃往匈奴、叛國投敵的盧綰大罵呂后暴虐,專事殺戮“大功臣”[5],以掩飾自己的罪行。千百年來,孔丘的徒子徒孫,包括[-]在內,也對呂后進行惡毒謾罵和攻擊,這完全是顛倒黑自,歪曲歷史,為他們賣國投敵,逃避人民的制裁制造輿論。
? 在用人方面,呂后和劉邦一樣,重用法家人物,“不好儒”。劉邦病危時,呂后問他:如果相國蕭何去世,用誰代替。劉邦說:曹參可以代他;曹參死后,王陵可以繼任,并由陳平幫助他。蕭何、曹參等人都是堅定的法家。呂后當政后,堅決執(zhí)行劉邦的遺囑,繼續(xù)任用蕭何為相國。蕭何死后,任曹參為相國,周勃為太尉,所用“公卿皆武力功臣”,“不任儒”[6]。呂后還堅持法家論功行賞的原則,“以功次定朝位”,“詔作高祖功臣位次,凡一百四十余人”。她的妹妹呂媭與丞相陳平有私怨,經常在呂后面前講陳平的壞話,但呂后不輕信,仍然信任陳平,這就使“近習不敢賣重”。
? 呂后按照蕭何制定的《漢律》九章,以法治國,堅決貫徹先秦法家“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的原則。呂后的侄孫呂嘉,身為呂王,驕恣不法,被呂后廢掉。當時有民歌贊揚說:“蕭何為法,較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7]。在經濟上,她繼續(xù)實行“重農抑商”政策,執(zhí)政當年就專門設置“力田官”,“勸厲天下,敦行務本”,獎勵墾荒,發(fā)展農業(yè)生產,打擊商業(yè)奴隸主殘余勢力,規(guī)定商人子孫“不得為官吏”。
? 呂后作為漢朝新興地主階級的政治代表,充分反映了處于上升時期地主階級的革命朝氣。但是,“過去的一切運動都是少數人的或者為少數人謀利益的運動?!?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8]呂后也具有剝削階級統治者的這一特征,她大封同姓王,對消滅分封制不夠徹底,這是由她的階級地位和時代局限性決定的。她當政十六年而又取得很大成效,這是對孔孟鼓吹的“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yǎng)也”等謬論一個沉重的打擊。
注:
[1] 今山東單縣。
[2] 《史記·呂太后本紀》。
[3] 漢高祖十年。
[4] 今四川。
[5] 《前漢書·盧綰列傳》。
[6] 《前漢書·儒林列傳》。
[7] 《前漢書·曹參列傳》。
[8]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26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