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隊警銜一覽

新加坡警察部隊(英語:Singapore Police Force,縮寫:SPF)1819年成立,是維護(hù)新加坡法律及社會秩序的主要執(zhí)法機關(guān)。其首長為新加坡警察總監(jiān)。新加坡獨立初期稱為新加坡共和國警察;之后改為現(xiàn)稱。
新加坡警銜參照英國警銜設(shè)置,而英國警銜又參照英國陸軍軍銜設(shè)置。
下面介紹新加坡警察的警銜。
1.警察總監(jiān)

2.副警察總監(jiān)

3.高級助理警察總監(jiān)

4.助理警察總監(jiān)

5.副助理警察總監(jiān)

6.警監(jiān)

7.副警監(jiān)

8.助理警監(jiān)

9.督察

10.駐署警長

11.高級警曹長

12.警曹

13.二劃警員

14.警員

已廢除的警銜
以下這三個警銜于2016年廢除
1.高級駐署警長(2級)
該職位位于督察之下,高級駐署警長(1級)之上

2.高級駐署警長(1級)
該職位位于高級駐署警長(2級)之下,駐署警長之上

3.警曹長
該職位位于警曹之上,高級警曹長之下

警隊標(biāo)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