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國家死刑被廢除,但等待罪犯的,是“人道主義”的肢解

以暴制暴也許可以在短時間內震懾人心,達到維持秩序的目的,但人的情緒是不可控的,當沒有了可以制衡的標準,社會迎來的即將是毀滅性的災難。長此以往,效果適得其反, 重罰之下盛產重罪。
我們不是惡魔,我們跟犯罪分子不一樣。若是以暴制暴之下,所有人都表現得歡欣鼓舞,那么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就不叫人間,而叫地獄。
我們需要拎清楚懲罰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法律的本意是導人向善,在加害者與受害者中間充當制衡的角色,如果連法律也開始縱容報復,怕是已經稱不上正義。
將心比心,我們完全可以理解受害者家屬的仇恨,憤怒。
但我們的每一次報復,就像物理學上的「力」,它會反作用回我們自身。
人之所以區(qū)別于動物,是因為還留有未泯滅的道德。
我們沒有資格代替受害者寬宏大量,只希望正義別讓人那么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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