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防暴非彼防暴——淺談關于一些人對我國防暴警察認識所存在的誤區(qū)
? ? ? ?有這么一些人,他們通常喜歡用國外的防暴警察(Riot Police)來對標我國的防暴警察,并且喜歡刻意強調我國80、90年代各地組建的公安防暴隊伍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特警,只有在2005年以后才有了真正意義上的公安特警。且不說我國部分省市從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就已經(jīng)組建的以特種警察來命名的處置暴力犯罪專門力量隊伍,單從處置暴力犯罪這一條職責來說,我國公安部門早期組建的防暴警察隊伍也不僅僅是履行國外防暴警察(Riot Police)的處置騷亂、暴動和群體事件這么簡單。

???????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公安部下發(fā)《關于在重點城市組建處置暴力犯罪專門力量的通知》時,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對這類隊伍的統(tǒng)一命名,所以各地在命名上也是各有不同,有以特種警察來命名的,也有以防暴警察來命名的,甚至有同一個單位同時掛特警、防暴警、巡警三塊牌子的(例如90年代中期的杭州特警),但無論怎么命名,其職責都是一樣的,都是為防范和打擊處置暴力性犯罪而生的,他們所擔負的職責和任務與同時期國外警方的SWAT并無多大區(qū)別。

? ? ? ? 而到了90年代中期,各地相繼組建了巡警隊伍之后,特種(防暴)警察大都劃入了巡警隊伍旗下,增加了特種(防暴)警察隊伍的機動性,而個別地區(qū)也有在刑偵部門下設特警隊伍,更有一個城市的公安刑偵部門和治安巡警部門同時下設特警(防暴警)隊伍的情況,例如北京。進入了21世紀初期以后,公安部仍就習慣以防暴警來統(tǒng)稱全國的特種(防暴)警察隊伍,直到2005年,可能是意識到我國防暴警察隊伍的性質和國外通常所說的Riot Police存在區(qū)別,也可能是為了對標國際,覺得防暴警察這一詞匯太土太狹隘,公安部開始以特警來統(tǒng)稱全國的特種(防暴)警察隊伍,并于當年3月印發(fā)了《公安部關于切實加強公安特警隊伍建設的意見》(公發(fā)【2005】6號),于是乎,各地特種(防暴)警察隊伍整編重建工作如火如荼地展開,也就有了現(xiàn)在作為獨立警種的公安特警。

???????所以,不管是上世紀80、90年代組建的公安防暴警察,還是如今的公安特警,在本質上是沒有區(qū)別的,都是特警,都是為打擊暴力犯罪而生的特別戰(zhàn)術隊伍,只不過隨著年代的變更,叫法不同罷了。


(上兩圖為本世紀初我國關于加強公安防暴警察隊伍建設的新聞截圖,紅線標注部分可以看出其職責與如今的公安特警并無區(qū)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