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如果丟了自己的步槍會受到什么懲罰?
全金屬外殼里有這么一段,這群陸戰(zhàn)隊雙足牲口們躺在床上抱著M14,吟誦這一段扯淡的詞
“這是我的步槍。
雖然有很多類似的東西,但這一把是我的。
我的步槍是我最好的朋友,它是我的生命。
我必須掌控它,就像我掌控自己生命一樣。
......”
這段話在陸戰(zhàn)隊真實存在,被稱之為步槍手信條,我把原文貼在下邊。
然后問題來了,如果吃瓜大兵丟了槍,會遭到什么樣的處罰。
這個問題本身是群里哥們在聊天時隨便談起,但我特地去查了查,發(fā)現美軍法律法規(guī)里恰好有一條對得上丟槍這事兒的處罰,所以翻譯過來水一篇。
美軍犯事兒有個叫UCMJ(Uniform Code of Military Justice)軍事審判統一法典的冊子來參考,而丟槍這事兒屬于里頭的第108條,損壞政府財務罪。
這條罪大致是包含了倒賣、損毀、遺失、錯誤處置軍隊財產,且該物品有一定價值。這個價值的定義估摸需要在其他條令中去翻找,但一般來說丟了個十幾塊錢的彈匣這種小事兒還構不成犯罪。我還是直接快進到懲罰條例。
1、倒賣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軍隊財產(比如非法轉贈),這種是最嚴重的
如果倒賣物品價值在500美元以下,吐出贓款,沒收所有薪水和津貼,并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倒賣物品超過500美元或者倒賣任何槍支和爆炸物,當即開除,沒收所有薪水和津貼,并判處10年有期徒刑。
2、因疏忽導致軍隊財產遭損失的(包括遺失、損傷、損壞)
如果物品價值500美元以下,監(jiān)禁6個月,沒收半年薪水的2/3。
如果價值超過500美元以上,沒收所有薪水和津貼,并處一年以下禁閉。
大頭兵如果是不慎丟了槍,就參考這條,由于是疏忽,他也沒有強調槍支爆炸物之類的,只是說價值在500美元以上的,然后問題來了,美軍一把槍值多少錢?
我拿NSN的舉例
一把M16A4的價格為749美元,一把M4A1的價格在650美元左右,這還不算槍上那些亂七八糟的配件,反正丟槍價值肯定超500,所以要是哪個不帶腦子的兵丟了槍,嚴重到要上軍事法庭那種,那就是一年以下禁閉+沒收所有薪水津貼。
其實它這里還有一條是針對故意破壞軍隊財產的,量刑和倒賣一樣,所以不單獨談。
上邊這個是已經面臨軍事法庭審判的情況,一般來說真的是腦子不好而丟槍不至于那么嚴重,但連部的處罰也是有的。通常來說會是軍銜降級,30天的禁閉或者干45天的苦力以及外出限制令,罰沒2/3的當月薪水和津貼。
當然,丟一次槍之后遭到戰(zhàn)友的永久性鄙視是必須的,國內國外都一樣,這輩子的部隊生涯也就干到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