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小學兩教師性侵8名幼女入刑,兩校長未報案被判瀆職罪
湖南某小學兩名教師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強奸9名未成年女性,其中8人系幼女,兩人分別被判處死刑、有期徒刑17年,該校兩名校長因未向公安機關報案而被判瀆職罪。
5月31日,最高檢發(fā)布未成年人保護典型案(事)例,上述案例入選。

小學教師性侵8名幼女,校長包庇未報案
典型案例顯示,楊某某、糜某某原系湖南某小學教師。2001年至2020年4月,楊某某在瀘溪縣兩所小學任教期間,利用其與被害人系親戚、師生等特定關系,采用欺騙、利誘、強迫等手段,先后強奸9名未成年女性,其中8人系未滿14周歲幼女,并伙同糜某某輪奸一名年僅12歲的女學生。同時,被告人楊某某、糜某某還利用老師身份,趁教育、管理學生之機,在教室、辦公室等場所猥褻多名未成年女學生。
2017年,有學生家長向該校校長包某某、副校長印某某反映楊、糜二人猥褻兒童行為。二人在收到線索舉報后未調查核實,也未向公安機關報案。此后,楊某某、糜某某繼續(xù)作案。2020年5月16日,被害人黃某甲、黃某乙到瀘溪縣公安局報案稱多次遭到楊某某強奸、猥褻。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發(fā)現(xiàn)了楊、糜二人的其他犯罪事實。
2020年8月11日,楊某某、糜某某因犯強奸罪、猥褻兒童罪分別被判處死刑、有期徒刑17年。該校負責人包某某、印某某均因瀆職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明知未成年人疑似受侵害而瞞報,應依法追責
針對學校負責人對學生家長反映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線索置之不理,致使兩名教師繼續(xù)多次作案,造成嚴重危害后果和惡劣社會影響的問題,瀘溪縣檢察院及時將相關線索移交紀檢監(jiān)察部門,并安排精干力量提前介入相關調查,在公安、檢察、監(jiān)察機關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下,依法追究了學校負責人的刑事責任。同時,紀委監(jiān)委啟動追責問責,按規(guī)定免去了縣教體局分管校園安全的副局長職務。
案件發(fā)生后,瀘溪縣檢察院向縣教體局制發(fā)檢察建議,要求深化“一號檢察建議”貫徹落實,并督促教育局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在檢察機關的積極推動下,瀘溪縣出臺了《關于建立防范和處置性侵害校園未成年人制度的意見》,將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綜治平安建設考核。
最高檢在闡述該案典型意義時稱,未成年人保護法規(guī)定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強制報告制度,并明確了相關單位和人員違反強制報告義務的責任。本案是一起學校負責人因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典型案例。檢察機關在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主動擔當作為,對于存在明知未成年人疑似受到侵害的相關線索瞞報、不報的相關人員,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并以案為戒,推動當?shù)亟ㄕ铝⒅?,堵塞漏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