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巨頭”轟然倒下,憤然掙扎

三次警情,179人被帶走,中國最大催收公司“湖南永雄”轟然倒下。
當一家湖南籍的公司,遭遇了安徽籍的警方。他們認為,受到了跨省一鍋端式的執(zhí)法。所以,憤然掙扎了起來。

在一篇《告全體員工書》中,湖南永雄悲情萬丈,疾呼自己是守法的公司,不該落得如此下場。

這件事分兩部分來琢磨:
第一,催收公司的存在價值
第二,催收公司的灰色地帶
【1】
湖南永雄的客戶,主要是銀行信貸部門和網(wǎng)絡信貸公司。他們的任務,是清理不良貸款。他們主要針對的是老賴群體。
當今社會不良貸款據(jù)稱有十萬億級。湖南永雄自稱,成立以來為金融行業(yè)挽回上百億損失,納稅十億級。
催收公司的存在,的確可以解決金融業(yè)的心腹大患。論存在的價值,客觀講是有的。
實際上,影響銀行業(yè)估值的最大的一個制約因素,正是不良率。通過催收公司,如果能夠大幅降低銀行資產(chǎn)不良率,對全社會來講,的確是有正面意義。
然而,問題在于——用完全合法的手段對付老賴,如果能有效,銀行自己不就能把屁股擦干凈了嗎?還要委托催收公司作甚?恰恰是因為,合法手段解決不了心腹之患,才有了灰色催收的生存土壤。
攤上事了,湖南永雄辨稱,公司行為和員工行為,是兩個層面的問題。永雄始終強調(diào),公司是守法的。至于員工個人行為,不該全都算到公司頭上去。那么,這種一分為二的立場,到底能否成立呢?
【2】
我搜索了一下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找到一大堆和湖南永雄有關的判例,截取幾段供大家參閱。

文書原文片段一:被告人唐俊供述:去年3月前后,我來到湖南長沙后就在湖南永雄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做債務催收工作,我因為工作業(yè)務需要經(jīng)常通過微信購買個人信息,用于撥打電話或上門催收債務。
文書原文片段二:被告人趙某,湖南永雄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員工。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于2018年6月29日被句容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文書原文片段三:被告人寧某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此前,寧某某任職湖南永雄資產(chǎn)管理集團公司從事信用卡催收業(yè)務。
通過案例,可以得出一個基本判斷,湖南永雄員工個人違法行為,不是個例,而是普遍存在。
要注意,根據(jù)判例描述,員工侵犯個人隱私的違法行為,基本都是工作需要。如果沒有老賴關系網(wǎng)的電話,催收工作根本沒法進行。這是職務行為,公司層面如何能夠完全脫開干系?
【3】
湖南永雄員工違法的行為,并不局限于侵犯個人隱私?!岸绦磐{”“電話轟炸”“爆通訊錄”“騷擾他人”等投訴并不鮮見。
如此多的灰色行為甚至違法行為,永雄公司是真的不知道,還是默認放縱,答案應該是一清二楚的。
因此,當安徽警方三次行動帶走179人后,湖南永雄憤然掙扎,根本起不到多大作用。不如,早一點與警方聯(lián)手,把灰色問題標準化、警戒化、底線化;不如早一點把灰色行為暴露出來,深入勘定“法與不法”的界限,去僥幸化。
湖南永雄作為催收巨頭,是信用時代的一個縮影,是對老賴人性的外力干預,松了不一定起作用,緊了就有可能違法。
在法律界線尚未明確落地之前,我認為這類公司的估值沒法計算,因為隨時有可能出現(xiàn)一夜崩盤的可能性。因此,這個行業(yè)的從業(yè)者,明知道淌的是渾水,手段收斂、尾巴加緊才是上策,出事了還要與公權較真,未免過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