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第一篇·第二章(粵語版)
作者:亞當·斯密
翻譯:常ならむ
第二章:論分工嘅原由
? ? 引出上述好多利益嘅分工,原來毋系人類智慧嘅結果,就算人類智慧預見到分工會產生普遍富裕并想利用佢來實現普遍富裕。佢系毋以呢個廣大效用為目標嘅一種人類傾向所緩慢以逐漸造成嘅結果,呢種傾向就系互通有無,物物交換,互相交易。
? ? 呢種傾向,系毋系一種毋得進一步分析嘅本然性能,或者更確切噉講系毋系理性同言語能力嘅必然結果,噉毋屬于我地而家研究嘅范圍。呢種傾向,為人類所共有,亦都為人類所特有,喺其他各種動物中系揾毋到嘅。其他各種動物,似乎都毋知到呢種或者其他任何一種協(xié)約。兩只獵犬同逐一兎,有時亦都似系一種協(xié)同動作。佢地將兎逐向對手嘅方向,或者喺對手將兎逐到佢箇邊時,加以攔截。不過,呢種協(xié)同動作,只系喺某一特定時刻,佢地嘅欲望對于同一對象嘅偶然嘅一致,而并毋系契約嘅結果。我地從未見過甲乙兩犬公平審慎噉交換骨頭。亦都從未見過一種動物,以姿勢或者自然呼聲,向其他動物示意講:呢個系我擁有,箇個系你擁有,我愿意用呢個交換你嘅箇個。一個動物,如果想由一個人或者其他東扤取得某物,除開博得授與者嘅歡心之外,毋得有第種說服手段。小犬要得食,就向母犬百般獻媚;家狗要得食,就作出種種嬌態(tài),來喚起餐臺上主人嘅注意。我地人類,對于同胞,有時亦都采取呢種手段。如果佢冇有其他嘅適當方法,叫同胞滿足佢嘅意愿,佢會以種種卑劣阿諛嘅行為,博取對方嘅厚意。不過呢種方法,只可以偶然為之,想應用到一切場合,卻為時間所毋允許。一個人盡畢生之力,亦都難以博得幾個人嘅好感,而佢喺文明社會中,隨時有取得多數人嘅協(xié)作同援助嘅必要。其他嘅動物,一達到壯年期,幾乎全部能夠獨立,自然狀態(tài)下,毋需要其他動物嘅援助。但系人類幾乎隨時隨地都需要同胞嘅協(xié)助,如果要單單依賴他人嘅恩惠,噉系一定一定毋得嘅。佢如果能夠刺激佢地嘅利己心,令有利于佢,并講佢地知,戥佢做事,系對佢地自己有利嘅,佢要達到目的就容易得多。毋理系邊個,如果佢要同旁人做買賣,佢首先就要噉樣提議。請畀我以我所要嘅嘢le4,同時,你亦都得獲得你所要嘅嘢:呢句話系交易嘅通義。我地所需要嘅相互幫手,大部分系依照呢個方法取得嘅。我地每日所需要嘅食料同飲料,毋系出自屠戶、釀酒家或者烙面師嘅恩惠,而系出于佢地自利嘅打算。我地毋講喚起佢地利他心嘅說話,而講喚起佢地利己心嘅說話。我地毋講自己有需要,而講對佢地有利。社會上,除咗乞兒外,冇一個人愿意全部靠人地嘅恩惠過活。而且,就連乞兒,亦都毋得一味依賴人地。誠然,乞兒生活資料嘅供給,全部出自善人嘅慈悲。雖然呢種道義歸根到底畀乞兒提供咗佢所需要嘅一切嘢,但系冇有,亦都毋可能,隨時隨刻噉提供畀佢所需要嘅嘢。佢嘅大部分臨時需要同其他人一樣,亦都系通過契約、交換同買賣而得到供給嘅。佢將一個人畀佢嘅金錢,攞去購買食物,將另一個人畀佢嘅舊衣服,攞去交換更合身嘅舊衣服?;蛘呓粨Q一啲食料同寄宿嘅地方;或者,將舊衣服換成貨幣先,在用貨幣購買自己需要嘅食品、衣服同住所。
? ? 由于我地所需要嘅相互幫手,大部分系通過契約、交換同買賣取得嘅,所以當初產生分工嘅亦都正系人類要求相互交換呢個傾向。例如,喺狩獵或者游牧民族中,有一個善于制造弓矢嘅人,佢往往以自己制造成嘅弓矢,與他人交換家畜或者獸肉,結果佢發(fā)覺,與其差呢到野外捕獵,仲不如同獵人交換,因為交換所得卻比較多。為佢自身嘅利益打算,佢只好以制造弓矢為主要業(yè)務,于是佢就成為一種武器制造者。另有一個人,因為擅長建造小茅房或者移動房屋嘅框架同屋頂,往往被人請去造屋,得到家畜獸肉作為報酬,于是佢終于發(fā)覺,完全獻身體呢一個工作對自己有利,因而就成為一個房屋建筑者。同樣,第三個人成為鐵匠或者銅匠,第四個人成為硝皮者或者制革者,皮革系未開化人類嘅主要衣料。噉樣一來,人人都一定能夠將自己消費毋到嘅自己勞動生產物嘅剩余部分。噉就鼓勵大家各自委身于一種特定業(yè)務,令佢地喺各自嘅業(yè)務上,磨練同發(fā)揮各自嘅天賦資質或者才能。
? ? 啲人天賦才能嘅差異,實際上并毋似我地所感覺嘅咁大。啲人壯年時喺毋同職業(yè)上表現出來嘅極毋相同嘅才能,喺多數場合,與其講系分工嘅原因,仲不如講系分工嘅結果。例如,兩個性格毋相同嘅人,一個系哲學家,一個系街上嘅挑夫。佢地之間嘅差異,睇落系起因于習慣、風俗與教育,而毋系起因于天性。佢地生落來,喺七八歲之前,彼此嘅天性極相類似,佢地嘅雙親同朋友,恐怕亦都毋得喺佢地兩者之間睇出任何顯著嘅差別。大約喺呢個年齡,或者此后冇耐,佢地就從事于極毋相同嘅職業(yè),于是佢地才能嘅差異,漸漸可以睇得出來,往后逐漸增大,結果,哲學家為虛榮心所驅使,簡直毋肯承認佢地之間有一啲類似嘅地方。但系,人類如果冇互通有無、物物交換同互相交易嘅傾向,各個人都須親自生產自己生活上一切必需品同便利品,而一切人嘅任務同工作全無分別,噉工作差異所產生嘅巨大差異,就冇可能存在。
? ? 令各種職業(yè)家嘅才能形成極顯著嘅差異嘅,系交換嘅傾向;令呢種差異成為有用嘅亦都系呢個傾向。好多同種但毋同屬嘅動物,得自天性嘅天資上嘅差異,比人類喺未受教育同未受習俗薰陶之前得自自然嘅資質上嘅差別大得多。就天賦資質講,哲學家同街上擔擔佬嘅差異,比猛犬同獵狗嘅差異,比獵狗同長耳狗嘅差異,比長耳狗同牧畜家犬嘅差異,少得多。但系,呢啲同種但毋同屬嘅動物,并冇相互利用嘅機會。猛犬嘅強力,絕對毋得輔以獵狗嘅敏速,輔以長耳狗嘅智巧,或者輔以牧畜家犬嘅柔順。佢地因為冇交換交易嘅能力同傾向,所以,毋得將呢種種毋同嘅資質才能,結成一個共同嘅資源,因而,對于同種嘅幸福同便利,毋得有所增進。各動物而家同從前都須各自分立,各自保衛(wèi)。自然畀咗佢地各種各樣嘅才能,而佢地卻毋得從此得到何種利益。人類嘅情況,就完全兩樣。佢地彼此之間,就算系極不類似嘅才能亦都可以交相為用。佢地依住互通有無、物物交換同互相交易嘅一般傾向,好似將各種才能所生產嘅各種毋同產物,結成一個共同嘅資源,每個人都可以從呢個資源隨意購取自己需要嘅人地生產嘅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