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性侵偷拍后怒斬罪犯頭顱,25位女律師加法官為她辯護
昨天,一位博主分享的一個案子引起了很多網(wǎng)友們的關注。
一位26歲的土耳其女性被自己的親戚反復強奸后懷孕,她沒有忍氣吞聲,而是決意親自復仇,把強奸犯擊斃并割下了他的頭顱。

我于是查了查這起事件的相關新聞報道,發(fā)現(xiàn)案件還有很多細節(jié)之處。
案件發(fā)生在2012年,地點在土耳其西南部的一個小村莊。
被害者名叫Nevin Yildirim,26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
當年一月份的時候,她的丈夫因為工作原因離家去了另一個城鎮(zhèn),但沒想到丈夫才走沒幾天,自己就被人盯上了——Nurettin Gider,35歲,和Yildirim丈夫的阿姨結了婚,在Yildirim丈夫不在的時候,趁機對她實施了性侵,但不是一次兩次,而是持續(xù)了整整8個月。
期間,拍照、威脅……所有下作的手段,Gider都用上了。
他不但拿槍威脅Yildirim,如果敢發(fā)出聲音就會殺了她兩個孩子,還在Yildirim被迫懷了他的孩子后,趁她睡著時潛入她房間給她拍裸照,并以此相要挾,如果她敢不聽話,就把照片公之于眾并發(fā)給她的父母。
在Yildirim居住的小村莊,名譽高于一切,這種照片一旦公布,對她和她家人都是毀滅性的打擊,還可能招致危險,無奈,她只好一直忍氣吞聲。

圖源:CNN
直到8月28日,當時已經(jīng)懷孕至少五個月,卻依舊時常要忍受Gider性侵的Yildirim終于決定要反抗。
當晚,看見再次翻墻準備來侵犯自己的Gider,Yildirim果斷抓起她岳父掛在墻上的槍,射向了Gider,并在對方想拔槍回擊時,再次開槍。
她一路追著Gider跑,看見他摔倒在地并開始咒罵自己,這回,她直接擊中了Gider的生殖器、殺死了他,她總共朝他下體開了十多槍,最后,還砍掉了他的頭。
之后,她扯著Gider滴血的頭一路走向村里的廣場,然后警告坐在廣場咖啡廳里的人們說:“別在背后議論我!別玩弄我的名譽!這就是一個玩弄我名譽的男人的頭”。

圖源:DailyMail
Yildirim隨后立即被捕。
她承認了自己做的事,也交代了動機。
一是為了自己的名譽,二則是擔心人們會因為她的事而對她的孩子指指點點:
“沒人能管我的孩子叫雜種了,我洗清了自己的名譽?!?/p>
而對于這次的反擊,Yildirim早就做好了死的覺悟。
因為不想留下強奸犯的孩子,她曾求助診所墮胎,但因為胎兒已超過了10周的法定墮胎期限,所以遭拒。Yildirim于是在聽證會上表示,墮掉孩子后,她已做準備好要迎接死亡。

圖源:DailyMail
但事情沒能如她所料。
先是墮胎的請求沒被同意,所以在2012年11月7日,Yildirim被迫生下了這名嬰兒。
還有便是她并沒有被社會譴責,反而得到了廣大女性的“支持”,土耳其的婦女團體稱贊她為女英雄,且在她因“蓄意殺人”而面臨終身監(jiān)禁時,還有很多從事法律的女性工作者為她辯護。

圖源:DailyMail
2015年3月,Yildirim首次被地區(q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沒有減刑。
此后,上訴法院建議重審,但地區(qū)法院在2018年宣布維持原判。
然后在19年5月23日,Yildirim的25名女律師再次要求撤除無期徒刑的判決,并堅持認為她的行為屬于“自衛(wèi)”。但遺憾的是,上訴法院最終還是以多數(shù)票維持了無期徒刑的判決。但該法院的一名女法官在裁決書上注明此案適用“不公正挑釁”減刑條款。
雖然無期徒刑的判決沒能改變,不過Yildirim律師表示,她們還將繼續(xù)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
這個案子被報道后,不少網(wǎng)友都對Yildirim的做法表示了“支持”。
“多么勇敢的一個女人?!?/p>
“她是英雄?!?/p>
“如果她的故事是真的,那我要說她了不起!這個世界少了一個強奸犯,沒什么太大損失?!?/p>
“如果她被判有罪的話,希望法官能寬大處理?!?/p>
一些中國網(wǎng)友也報以同樣態(tài)度。



然而事實上,大家并不是真心要鼓勵Yildirim這種以暴制暴、還為了一個不值當?shù)膼喝硕钌献约喝松淖龇?,如果向法律請求援助有用,當然這是更好的選擇。
只不過,有太多真實案例都告訴我們,即便她去尋求法律保護,最后罪犯也很可能得不到應有的懲罰。

比如,04年的時候,土耳其一位13歲少女被迫賣淫,和至少26名男子都發(fā)生了性關系,其中一部分還是政府官員。但最終罪犯們卻試圖以“女孩沒有抗拒,事后也沒報警,她是默許了”為由脫罪,并因在法庭上“表現(xiàn)良好”而只被判處了2到5年監(jiān)禁,是當時的最低標準。
而土耳其對強奸犯的包庇程度更是令人發(fā)指。
還記得16年時,該國就曾提出過極其腦殘的“強奸未成年人合法化”法案,但因當時被各國群嘲而沒能通過。

可誰能想到,這一提議今年卷土重來,又來不要臉地試探。

對陌生的強奸犯都這么寬容,更不用說那些受婚姻“保護”的男性了,對自己的妻子性暴力更是“自己家的事兒,別人管不著”。
2011年的時候,人權監(jiān)察(HRW)就曾譴責土耳其法律。據(jù)調(diào)查,當時土耳其有大概42%的15歲以上女性和47%的農(nóng)村婦女都曾遭受過來自伴侶的性暴力。但當?shù)胤傻闹T多漏洞,卻讓這些被迫害的女性完全得不到保護,也讓他們的伴侶屢次免于懲罰。
甚至連土耳其總理埃爾多安都曾公開貶低婦女價值。不僅說:“你不能讓男女平等,這是違背自然的”,還呼吁每個女性生至少三個孩子,因為“不生育,女性的人生將不完整”。

在這種普遍輕視女性的文化環(huán)境中,可想而知,即便Yildirim去尋求法律依靠,最后也大概率不會有合理回應。
因此我們雖不支持,但是卻能理解她的絕望和別無選擇,因為法律不能給她依靠,她是真的已經(jīng)沒有任何辦法了……
而這一案子之所以能引起各國網(wǎng)友們的強烈共鳴,是因為這不單單發(fā)生在土耳其。女性被性侵后,罪犯處罰太輕甚至無罪釋放的情況,無論在哪個國家,都發(fā)生過太多次了。
就比如說,讓被害者和強奸犯結婚的事情,在中國也發(fā)生過,而且時間并不遙遠,就在一年半以前。

還有前陣子的“中國N號房”事件,那么多無辜的未成年少女被性侵,視頻和照片都在,證據(jù)確鑿,網(wǎng)友們自發(fā)取證并共同舉報網(wǎng)站,但最后呢?仍舊不了了之,甚至還給會員安排退款,都快把人氣笑了。

以及前陣子備受關注的百香果女孩案件的減刑處理。
女孩的父親見義勇為去世,懂事的女孩在一次幫媽媽賣百香果回家的路上,被罪大惡極的犯人楊光毅戳瞎眼睛、割破脖子,而后又經(jīng)歷強奸、拋尸。
犯人毫無人性、手段極其殘忍,然而竟因為“有自首情節(jié),主動交代犯罪過程,對偵破案件有利”而被改判死緩……

更令人絕望的是,即便法律給了合理的判處,被害的女性還要在今后的日子里接受來自社會的惡意。就像韓國N號房事件剛一爆出,立馬到處都是資源分享。
這次案件中的Yildirim最終選擇這種極端的方式進行報復,一部分原因也是怕以后有人會對她的孩子進行惡意揣測。

面對侵犯,我們當然希望人們都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但前提是,這個武器真的能合理懲治罪犯,并切實保護被害者,但就目前看來,無論哪個國家,都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Yildirim的案件,不是女子的復仇“爽文”,而是一個悲劇。
被性侵的女子無法信任法律,卻只能拿出和罪犯同歸于盡的方法去終結痛苦、保護自己的名譽。
我們無法鼓勵,但也不忍批評。
只能盼望類似事件不再發(fā)生,也希望各國法律都能對罪犯們進行更合理的裁決。
但這種公正的到來,不能只靠等待,而是要去主動爭取。而作為女性能做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更多地進入律師、法官等重要的崗位,得到話語權,為女性發(fā)聲、維護她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