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備考「教材」之七:百度百科與百度新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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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考備考「教材」之七:百度百科與百度新聞(2)
百度百科和百度新聞,能夠最快幫助考生了解到詞語的含義、搭配和語境。本文內容是它們在「常識判斷」備考中的運用。

一、公考備考「教材」之七:百度百科與百度新聞(2)
之前的文章介紹了如何用「百度百科」「百度新聞」來幫助備考「言語理解與表達」板塊,主要內容為通過「百度百科」查找詞語的含義、出處、運用等內容,通過「百度新聞」查找詞語的使用語境。
本文的內容是「百度百科」「百度新聞」在「常識判斷」備考中的運用。
還是以真題為例解析:
【2018421聯(lián)考】下列關于我國金融常識的說法正確的是:
(A)國債、股票、公司債券的投資風險依次遞增
(B)理財產品合同中的預期收益率是理財產品實際到期收益率
(C)公眾兌換票面殘缺的人民幣,要到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商業(yè)銀行網點
(D)自然人之間借貸如未約定利息,出借人欲主張支付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下列關于我國金融常識的說法正確的是:
(A)國債、股票、公司債券的投資風險依次遞增
(B)理財產品合同中的預期收益率是理財產品實際到期收益率
(C)公眾兌換票面殘缺的人民幣,要到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商業(yè)銀行網點
(D)自然人之間借貸如未約定利息,出借人欲主張支付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正確率33%,易錯項C

本題暗含陷阱,稍不注意就可能中招。
A一眼可以排除,很明顯股票的風險最高。
B看似問題不大,但正確的描述應為「理財產品合同中的預期收益率是(在理想情況下)理財產品實際到期(能夠達到的)收益率」。如果各位小伙伴們曾經接觸過或者有朋友接觸過理財產品,就會知道其收益率或多或少有些變化,這就是「預期收益率」的含義。
C為本題易錯項,乍眼一看「殘缺的人民幣需要在銀行網點兌換」是正確的,但「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這個定語是一個隱蔽的陷阱。通過回憶去銀行的經歷就可想起,任何銀行的宣傳冊中都有關于人民幣兌換的規(guī)定(一般和假幣識別等知識在一起),因此該定語是錯誤的。
D正確,通過反推可知,如果法院支持的話,那借錢時,只要雙方不寫明利息的情況,還錢時還款方就必須補足利息,這種規(guī)定顯然不符合常理,因此D的描述很可能正確。
本題A選項理解難度為0,國債有國家信用背書,公司債券依賴的是公司的信用,而股票自不必說,中國A股「一賺二平七賠錢」的「美名」遠播,完全不接觸股票的人都聽說過這個諺語,加之A股市場股災頻發(fā)的表現(xiàn),其風險性之高自不必提。
這道題主要學習點在于B的「預期收益率」,C的「殘缺人民幣兌換」和D選項的法律條文。
大家可以依次學習。首先是B「預期收益率」。
在百度百科輸入「預期收益率」,得結果如下:

預期收益率也稱為期望收益率,是指在不確定的條件下,預測的某資產未來可實現(xiàn)的收益率。
通過「在不確定的條件下預測」這個限定可立即理解該產品的收益率是預測的、不確定的,不是實際到期的收益率。
再從「百度新聞」輸入「預期收益率」:

可發(fā)現(xiàn)搜出的大部分是「收益率」,而帶有「預期收益率」的信息分別為:
(1)華夏銀行在售銀行理財產品收益最高為「慧盈481號G款」,款產品理財期限為197天,最高預期收益為5.48%,投資起點為5萬元,該款產品7月25日-7月1日發(fā)售……
通過「最高預期收益」可確定該收益是不穩(wěn)定的,有「最高」必然有「最低」等其他狀態(tài)。
(2)據不完全統(tǒng)計,本周面向西南地區(qū)銷售的163款低門檻銀行理財產品中,預期收益率「破5」的為96款……
既然有「破5」,說明存在一個「突破、變動」的過程,因此該收益率是不穩(wěn)定的。
也就是說,通過「百度百科」和「百度新聞」,可以確定B選項錯在哪兒、正確使用方法是什么。
接下來是C「殘缺人民幣兌換」。
在百度百科輸入「殘缺人民幣兌換」,得結果如下:

嚴格對應的詞條沒有,但第一條就是「殘缺人民幣兌換辦法」,正好是要學習的內容,點擊可得:

可以發(fā)現(xiàn)該辦法的定義并未詳細給出對銀行網點的要求,具體內容應在下文。下拉網頁,很快就能在「第三條」看到對應內容:

也就是說,「凡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都應無償為公眾兌換殘缺、污損人民幣,不得拒絕兌換,和「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商業(yè)銀行網點」沒有關系,即C選項描述錯誤。
此時已經很清楚C的錯誤點和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要求,因此無需再通過新聞尋找使用語境,直接進入下一個復習點即可。
最后是D選項。
D「自然人之間借貸如未約定利息,出借人欲主張支付利息,法院不予支持」一看就是類似于法律條文的內容,因此可以整體搜索。
在百度搜索頁面輸入「自然人之間借貸如未約定利息,出借人欲主張支付利息,法院不予支持」,得結果如下:

可發(fā)現(xiàn)搜索第二條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25條」字樣,因此直接搜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得結果如下:

可發(fā)現(xiàn)搜索結果第一個是百度百科,第二個為全文內容(點進去之后可發(fā)現(xiàn)是「華律網」,關于「華律網」的復習可參見之前推送的文章),第三個為最高人民法院權威發(fā)布,三者都是可以的。點進去任意一個,找到第二十五條,可發(fā)現(xiàn)內容為:
第二十五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shù)鼗蛘弋斒氯说慕灰追绞?、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可發(fā)現(xiàn)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符合D選項描述,同時「非自然人」借貸就要考慮支付利息了,這樣聯(lián)想學習,可以將兩個知識點共同掌握。
靈活運用「百度搜索」,可以幫助自己快速深入掌握一個甚至多個「常識判斷」的知識點,并牢牢記在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