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法考民法主、客觀題,都會出這個重點考點?。母餆狳c(一)
@張翔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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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一:擔保人的消極條件(1)
甲村委會與乙銀行訂立保證合同,為本村張三從乙銀行的貸款提供擔保。
(1)保證合同有效否?
回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2)經查,甲村委會代行本村集體的職能。保證合同有效否?
回答:有效。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但依法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民委員會,依法對外提供擔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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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一:擔保人的消極條件(2)
(1)如果甲大學從乙銀行貸款,并與乙銀行訂立抵押合同,以教學樓向乙銀行設立抵押。該抵押合同效力如何?
回答:一言難盡。非營利法人訂立的擔保合同(保證合同、以公益設施訂立的抵押或質押合同)無效;營利性法人訂立的擔保合同有效。
(2)如果甲大學從乙銀行貸款,并與乙銀行訂立抵押合同,以校領導的專車向乙銀行設立抵押。該抵押合同效力如何?
回答:不區(qū)分營利性或非營利性。以公益設施以外的財產設立擔保物權的,擔保合同有效。
(3)如果甲大學與丙實驗設備廠商訂立保留所有權買賣合同,約定丙廠商將實驗設備交付給甲大學后,在甲大學付清價款前,丙廠商保留實驗設備的所有權。該保留所有權買賣合同效力如何?
回答:不區(qū)分營利性或非營利性。以保留所有權方式購入公益設施的,保留所有權買賣合同有效。
(4)如果甲大學與丁融資租賃公司訂立融資租賃合同,約定丁公司從丙廠商處購買實驗設備后,出租給甲大學。該融資租賃合同效力如何?
回答:不區(qū)分營利性或非營利性。以融資租賃方式購入公益設施的,融資租賃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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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擔保合同的無效(1)
3、甲乙訂立買賣合同,約定甲以100萬元的價格將機器設備出賣給乙,丙與甲訂立保證合同,為甲的價金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1)如果甲丙的保證合同無效。
①丙有沒有保證責任?
回答:擔保合同無效的,不存在“擔保責任”。
②丙有沒有責任?
回答:擔保合同無效的,可能存在擔保人的“過錯賠償責任”。
(2)如果經查,丙是公益性大學。現乙到期未向甲支付價金,甲可請求乙承擔多少賠償責任?
回答:擔保合同的雙方(甲、丙)均應知道,公益法人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故對擔保合同的無效均有過錯。其中,擔保人丙的過錯為1/2,故丙應對甲不能受償價金的1/2承擔賠償責任。(注意:丙向甲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后,可以向乙追償)
(3)如果經查,甲脅迫丙訂立保證合同,丙訴請法院撤銷了該保證合同?,F乙到期未向甲支付價金,甲可請求乙承擔多少賠償責任?
回答:丙對擔保合同的無效無過錯,故沒有過錯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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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擔保合同的無效(2)
4、甲乙訂立買賣合同,約定甲以100萬元的價格將機器設備出賣給乙,丙與甲訂立保證合同,為甲的價金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1)如果甲乙買賣合同無效。
①丙有沒有保證責任?
回答:主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隨之無效,故不存在“擔保責任”。
②丙有沒有責任?
回答:擔保合同無效的,可能存在擔保人的“過錯賠償責任”。
(2)如果經查,甲乙的買賣合同的無效,是因乙脅迫甲所致,且丙對脅迫之事并不知情。丙有沒有責任?
回答:丙對擔保合同的無效沒有過錯,故不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3)如果經查,甲乙的買賣合同的無效,是因乙脅迫甲所致,且丙對脅迫之事知情。
①丙有沒有責任?
回答:丙對擔保合同的無效具有過錯,故應對甲的損失承擔1/3的賠償責任。
②丙對甲承擔責任后,可否向乙追償?
回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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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三:擔保責任的從屬性
1、甲公司從乙銀行貸款100萬元,年利息5%,借期1年。丙公司與乙銀行訂立保證合同,為乙銀行的貸款本息債權提供全額的連帶責任保證,并約定若丙公司未及時承擔保證責任,應承擔10萬元保證合同上的違約金。
(1)如果甲公司貸款到期后,乙銀行向甲、丙公司催要,甲、丙公司均未及時還款。貸款到期1年時,丙公司同意履行保證責任。
①此時,甲公司欠乙銀行的本息共計多少錢?
回答:100萬元本金+1年期內利息5萬元+1年期外利息5萬元=110萬元。
②丙公司向乙銀行償還了甲公司所欠的全部本息后,又依照保證合同的約定,向乙銀行支付了10萬元違約金。丙公司能否對自己承擔的責任,對甲公司追償?
回答:丙公司向乙銀行支付的10萬元違約金,超過了主債務數額,故此部分不得對甲公司追償。
③丙公司向乙銀行償還了甲公司所欠的全部本息后,又依照保證合同的約定,向乙銀行支付了10萬元違約金。丙公司的法務了解此事后,應如何處理?
回答:請求乙銀行返還10萬元違約金。
(2)如果甲公司接到到期后半年時,進入破產程序。此時,丙公司應承擔的本息擔保責任共計多少錢?
回答:100萬元本金+1年期內利息5萬元+半年期外利息2.5萬元=107.5萬元。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的,擔保人有權主張擔保債務自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停止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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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四:以新貸償還舊貸(1)
6、甲借給乙100萬元,丙與甲訂立抵押合同,為甲的借款債權提供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事實上,甲借給乙的100萬元的目的,在于讓乙償還欠丁的100萬元借款。
(1)丙能否以甲向乙借款旨在“借新還舊”為由,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回答:原則上,可以。
(2)如果經查,丙與甲訂立抵押合同時,已經知道甲向乙借款的目的。丙能否以甲向乙借款旨在“借新還舊”為由,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回答:否。擔保人提供擔保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擔保的主債具有償還舊貸的用途的,不得再以此為由拒不承擔擔保責任。
(3)如果經查,原先丁借給乙款項時,丙也為丁提供擔保。丙能否以甲向乙借款旨在“借新還舊”為由,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回答:否。當初舊貸發(fā)生時,該擔保人即為其提供擔保的,擔保人不得以新貸具有償還舊貸的用途為由,拒不承擔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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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四:以新貸償還舊貸(2)
7、甲借給乙100萬元,目的在于讓乙給丁償還借款。經查,丁借款給乙時,丙以房屋A向丁抵押,擔保丁的借款債權,并于2月5日辦理了抵押登記。
(1)乙用所借甲的款項,償還了對丁的負債后,甲能否享有丙所提供的房屋A上的抵押權,作為自己對乙債權的擔保?
回答:否。甲并不構成第三人代為履行,不具有“取得債權人權利”的效力。
(2)如果乙用所借甲的款項,償還了對丁的負債后,在房屋A上的抵押權登記尚未注銷之際,丙與甲訂立抵押合同,約定丙繼續(xù)以房屋A向甲提供抵押,擔保甲對乙的債權,并于9月5日辦理了抵押變更登記手續(xù)。
①甲能否取得房屋A上的抵押權?
回答:可以。甲丙達成了抵押合同,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
②甲于何時取得房屋A上的抵押權?
回答:溯及至2月5日,即丙給丁辦理房屋A抵押登記之時。
③經查:丙還與李四訂立抵押合同,將房屋A抵押給李四,并于8月5日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在房屋A上,李四的有抵押權、丁的抵押權,受償順位如何?
回答:甲優(yōu)先于李四受償。甲抵押登記的時間溯及至2月5日,故甲優(yōu)先于李四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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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五:第三擔保人的債務人抗辯權適用于物保
7、甲與乙訂立買賣合同,約定甲將一臺機器設備以100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丙以房屋A向甲抵押,為甲的價金債權提供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甲向乙交付機器設備后,乙發(fā)現質量不符合約定,完全不能使用,遂拒絕支付價金?,F甲基于抵押權,主張丙承擔擔保責任。
(1)丙能否以“甲向乙交付的機器設備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拒絕?
回答:可以。乙對甲享有先履行抗辯權。第三擔保人(人保、物保)均可行使債務人的抗辯權。
(2)如果丙向甲承擔了擔保責任,能否向乙追償?
回答:否。擔保人未行使債務人抗辯權,承擔了擔保責任的,不得享有追償權。
(3)如果乙明確向甲表示,盡管機器設備質量不符合約定,但仍愿意付款。現甲基于抵押權,主張丙承擔擔保責任。
①丙能否繼續(xù)以“甲向乙交付的機器設備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拒絕?
回答:可以。第三擔保人對債務人抗辯權的享有,具有獨立性。
②如果丙向甲承擔了擔保責任,能否向乙追償?
回答:可以。債務人放棄自己的抗辯權的,擔保人承擔了擔保責任的,可以享有追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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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六:主債權讓與通知擔保人規(guī)則適用于物保
8、甲銀行借給乙100萬元,丙為甲銀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丁以房屋A向甲銀行抵押,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甲銀行將對乙的100萬元債權轉讓給戊資產管理公司,通知了乙,但未通知丙、丁。
(1)如果乙到期未向戊公司償還借款,戊公司能否請求丙承擔保證責任?
回答:否。原則上,主債權轉讓,保證人應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但債權轉讓未通知保證人的除外。
(2)如果乙到期未向戊公司償還借款,戊公司能否請求丁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回答:否。原則上,主債權轉讓,物上擔保人應繼續(xù)承擔擔保責任,但債權轉讓未通知物上擔保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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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七:主債權額變動、債務人享有抵銷權及撤銷權規(guī)則適用于物保
9、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買賣合同,約定甲公司將一臺機器設備以100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公司。丙與甲公司訂立抵押合同,約定丙將房屋A抵押給甲公司,擔保甲公司價金債權實現,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
(1)如果后來甲公司與乙公司約定,將買賣價金減少到80萬元,未經丙的同意?,F乙到期未支付價金,甲公司請求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丙是否應承擔擔保責任?
回答:是。主債額減少的,無論人保還是物保,擔保人均應對剩余部分繼續(xù)承擔擔保責任。
(2)如果后來甲公司與乙公司約定,將買賣價金增加到120萬元,未經丙的同意。現乙到期未支付價金,甲公司請求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丙是否應承擔擔保責任?
回答:丙應承擔100萬元的擔保責任。主債額增加,未經擔保人同意的,無論人保還是物保,擔保人均對增加的部分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3)如果乙公司的價金債務到期時,乙公司對甲公司的一筆80萬元的運輸費債權也已到期。
①如果乙公司行使抵銷權,后果如何?
回答:乙公司的價金債務減少至20萬元,丙僅需承擔20萬元的擔保責任。
②如果乙公司未對甲公司行使抵銷權,也未支付價款?,F甲公司請求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丙是否應承擔擔保責任?
回答:丙僅需承擔20萬元的擔保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抵銷權而未行使的,無論是人保還是物保,擔保人均可主張在本可減少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
(4)如果甲公司欺詐乙公司訂立的買賣合同,但丙并不知情。
①如果乙公司得知欺詐之事后,行使了撤銷權。后果如何?
回答:主合同歸于無效,抵押合同也隨之無效。丙無過錯,沒有合同無效的締約過失賠償責任。
②如果乙公司得知欺詐之事后,并未行使撤銷權,也未支付價款?,F甲公司遂請求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丙是否應承擔擔保責任?
回答:不需要。債務人享有撤銷權而未行使的,無論是人保還是物保,擔保人均可主張在本可減少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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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八:主債務人破產(1)
10、甲銀行向乙公司貸款,本息共計100萬元,丙以房屋A向甲銀行設立抵押,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現乙公司進入破產程序。甲銀行申報債權,參與破產分配。
(1)甲銀行在參加破產分配過程中,能否請求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回答:可以。
(2)如果甲銀行在破產分配過程中,請求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丙以房屋A的價值,向甲銀行償還了全部借款本息100萬元,丙怎么辦?
回答:丙可參與乙公司的破產程序,代替甲銀行在破產程序中受償。
(3)如果甲銀行在破產分配過程中,請求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丙僅以房屋A的價值,向甲銀行償還了80萬元。
①丙能否參與乙公司的破產程序,代替甲銀行在破產程序中受償?
回答:不能。
②如果甲銀行通過破產分配程序,又從乙公司的破產程序中受償60萬元。丙怎么辦?
回答:丙有權請求甲公司返還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即40萬元。
(4)如果甲銀行通過破產分配程序,從乙公司的破產程序中受償60萬元。
①甲銀行能否就未獲清償的40萬元,請求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回答:可以。
②丙向甲銀行償還40萬元后,可否向丙公司追償?
回答:丙公司都沒有了,追償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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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九:主債務人破產(2)
11、甲銀行向乙公司貸款,本息共計100萬元,丙以房屋A向甲銀行設立抵押,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F乙公司進入破產程序。甲銀行未申報債權,參與破產分配。
(1)丙怎么辦?
回答:債務人破產,債權人未申報破產債權的,無論是人保,還是物保,擔保人均可以追償權名義申報債權,即預先行使追償權。
(2)如果甲銀行未申報債權,也未通知丙此事?,F破產債權申報期限已經屆滿。后果如何?
回答:債務人破產,債權人未申報破產債權,也未通知擔保人預先行使追償權的,在無論是人保,還是物保,在擔保人本可預先追償的范圍內,擔保責任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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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十:第三共同擔保人之間的分擔請求權
12、甲銀行向乙公司貸款,丙以房屋A向甲銀行設立抵押,丁向甲銀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因乙公司到期未向甲銀行償還債務,甲銀行將丙的房屋A變賣后,償還了債務?,F丙請求丁分擔自己所承擔的擔保責任。
(1)經查,丙、丁曾書面約定,任何一方承擔了擔保責任,有權請求對方承擔1/2。
①丙能否請求丁依約分擔?
回答:可以。各共同擔保人之間約定可以相互分擔,或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且約定分擔份額的,從其約定。
②丙請求丁依約分擔,是否需要先向乙公司進行追償,再就不能受償的部分請求丁分擔?
回答:不需要。第三擔保人之間約定分擔比例的,可直接請求分擔。
(2)經查,丙、丁曾書面約定,雙方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但未約定分擔的比例。
①丙能否請求丁依約分擔?
回答:可以。各共同擔保人之間約定可以相互分擔,或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意味著約定了分擔請求權。
②丙請求丁依約分擔,是否需要先向乙公司進行追償,再就不能受償的部分請求丁分擔?
回答:需要。第三擔保人之間直接沒有約定分擔比例的,不可直接請求分擔,只能先向債務人追償,不能受償部分,再請求其他共同擔保人分擔(因未約定分擔比例,原則上等額平分)。
(3)經查,丙、丁未書面約定,雙方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或可以相互分擔,更未約定分擔的比例,但丙、丁在同一書面擔保合同上簽字、蓋章。
①丙能否請求丁依約分擔?
回答:可以。各共同擔保人在同一書面合同上簽字、蓋章、按手印的,意味著約定了分擔請求權。
②丙請求丁依約分擔,是否需要先向乙公司進行追償,再就不能受償的部分請求丁分擔?
回答:需要。第三擔保人之間沒有直接約定分擔比例的,不可直接請求分擔,只能先向債務人追償,不能受償部分,再請求其他共同擔保人分擔(因未約定分擔比例,原則上等額平分)。
(4)經查,丙、丁未書面約定,雙方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或可以相互分擔,也未約定分擔的比例,也并非在同一書面擔保合同上簽字、蓋章。丙能否請求丁依約分擔?
回答:不可以。共同擔保人之間的分擔請求權,僅限于三種情形:①約定可以追償(還約定比例的,直接請求分擔);②約定承擔連帶責任(還約定比例的,直接請求分擔);③在同一書面合同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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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十一:部分第三共同擔保人受讓債權
13、甲銀行向乙公司貸款,丙以房屋A向甲銀行設立抵押,丁向甲銀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F甲銀行將對乙公司的債權,轉讓給丁,并通知了乙公司、丙。
(1)甲銀行將債權轉讓給丁,性質如何理解?
回答:理解為,丁向甲銀行承擔了保證責任。
(2)丁對乙公司的請求權,是履行債務請求權,還是追償權?
回答:按照“丁向甲銀行承擔了保證責任”來理解,丁對乙公司享有追償權。
(3)丁對丙的請求權,是承擔擔保責任請求權,還是分擔請求權?
回答:按照“丁向甲銀行承擔了保證責任”來理解,丁對丙在如下情況下,享有分擔請求權:①約定可以追償(還約定比例的,直接請求分擔);②約定承擔連帶責任(還約定比例的,直接請求分擔);③在同一書面合同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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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十二:擔保物權的價值代位物的給付義務
14、甲銀行向乙公司貸款,丙以房屋A向甲銀行設立抵押,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在抵押期間,房屋A意外失火,丁保險公司應支付保險金100萬元。
(1)如果甲銀行向丁保險公司通知,要求將保險金支付給自己。但丁保險公司仍然向乙公司支付了保險金。甲銀行能否請求丁保險公司向自己再支付100萬元保險金?
回答:可以。擔保財產價值代位物的給付義務人接到抵押權人要求向其給付的通知,仍向抵押人給付了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請求給付義務人實施給付。
(2)如果甲銀行未向丁保險公司通知,要求將保險金支付給自己。故丁保險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保險金。甲銀行能否請求丁保險公司向自己再支付100萬元保險金?
回答:否。給付義務人未接到抵押權人要求向其給付的通知,向抵押人給付了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的,抵押權人不得再請求給付義務人向其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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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十三:擔保合同約定仲裁條款情況下的法院實行擔保物權
15、甲銀行向乙公司貸款,丙以房屋A向甲銀行設立抵押,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在抵押合同中約定了仲裁條款。現乙公司未如約向甲銀行償還債務,甲銀行遂起訴法院,主張實行擔保物權,丙則以抵押合同約定了仲裁條款為由提出抗辯。
(1)如果法院查明,甲銀行與丙就此時丙應當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并無異議。法院應如何處理?
回答:當事人對擔保物權無實質性爭議且實現擔保物權條件已經成就的,應當裁定準許拍賣、變賣擔保財產。
(2)如果法院查明,甲銀行認為丙應當承擔全部擔保責任,而丙認為自己僅應承擔部分擔保責任。法院應如何處理?
回答:當事人對實現擔保物權有部分實質性爭議的,可以就無爭議的部分裁定準許拍賣、變賣擔保財產,并告知可以就有爭議的部分申請仲裁。
(3)如果法院查明,甲銀行認為丙應當承擔全部擔保責任,而丙認為自己不應承擔擔保責任。法院應如何處理?
回答:當事人對實現擔保物權有實質性爭議的,裁定駁回申請,并告知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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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十四:股權讓與擔保
16、甲為A公司的發(fā)起人股東。甲從乙銀行借款100萬元,并將自己對A公司的部分股權轉讓給乙銀行,并與乙銀行約定,若甲償還了欠乙銀行的借款本息,則乙銀行應將受讓的股權返還予甲。否則,乙銀行有權就該股權變價受償?,F因甲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A公司請求甲補繳出資,并請求乙銀行承擔連帶責任。
(1)甲與乙銀行的股權轉讓合同,本質是什么?
回答:先讓與擔保。即甲以自己的部分股權,用作擔保自己對乙銀行借款債務的履行。
(2)A公司能否請求乙銀行承擔連帶責任?
回答:不能。股東以將其股權轉移至債權人名下的方式為債務履行提供擔保,公司或者公司的債權人以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抽逃出資等為由,請求作為名義股東的債權人與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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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十五:不動產抵押合同未辦登記的后果
17、甲從乙銀行的貸款100萬元后,與乙銀行訂立抵押合同,約定將房屋A抵押給乙銀行。
(1)如果抵押合同訂立后,甲將房屋A出賣給丙,并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
①乙銀行能否請求甲辦理抵押登記?
回答:否。因房屋A已經歸丙所有,故抵押合同履行不能,乙銀行不得請求甲繼續(xù)履行合同,辦理抵押登記。
②乙銀行能否請求甲承擔抵押合同上的違約責任?
回答:可以。抵押物因可歸責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債權人有權請求抵押人承擔違約責任。
③乙銀行請求甲承擔抵押合同上的違約責任,是否存在數額上的限制?
回答:是。不得超過主債額,及抵押物的價值。
(2)如果抵押合同訂立后,房屋A因洪水沖毀。
①乙銀行能否請求甲辦理抵押登記?
回答:否。因房屋A已經毀損滅失,故抵押合同履行不能,乙銀行不得請求甲繼續(xù)履行合同,辦理抵押登記。
②乙銀行能否請求甲承擔抵押合同上的違約責任?
回答:否。甲無法辦理抵押登記,并非出于違約。
③如果房屋A已經投保洪水險,甲已經獲得保險賠付。乙銀行能否請求甲賠償損失?
回答:是。抵押財產因不可歸責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人已經獲得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的,債權人有權請求抵押人在其所獲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④如果房屋A已經投保洪水險,甲已經獲得保險賠付。且甲還欠李四的貨款到期未付。乙銀行能否主張就保險金,優(yōu)先于李四受償?
回答:否。此時債權人的保險金范圍內的賠償請求權,為債權請求權,不具有優(yōu)先受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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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十六:未登記的動產抵押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范圍
18、甲銀行借給乙100萬元,丙公司以機器設備A向甲銀行設立抵押,但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1)如果丙將機器設備出賣給不知情的李四,并且交付。李四取得機器設備A的所有權,對甲銀行的抵押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甲銀行的抵押權未經登記,不能對抗李四的所有權,故抵押權歸于消滅。
(2)如果丙將機器設備出租給不知情的李四,并且交付。李四取得機器設備A的租賃權,對甲銀行的抵押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甲銀行的抵押權未經登記,不能對抗李四的租賃權,故甲銀行實行抵押權,將機器設備A出賣予他人時,李四可主張買賣不破租賃的保護。
(3)如果丙還欠張三的借款到期未償還,張三請求法院將機器設備A扣押。這對甲銀行的抵押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甲銀行的抵押權未經登記,不能對抗法院的扣押。故甲銀行在機器設備A的變價上,不得優(yōu)先于張三受償。
(4)如果丙破產。這對甲銀行的抵押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甲銀行的抵押權未經登記,不能對抗丙的破產債權人。故甲銀行在機器設備A上,不得優(yōu)先于丙的破產債權人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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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十七:未登記的動產抵押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范圍在保留所有權買賣中的適用
19、甲公司將機器設備A以100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公司,約定乙付清價款前,甲保留機器設備A的所有權。甲將機器設備A交付予乙后,甲保留的所有權未辦理登記手續(xù)。
(1)如果乙將機器設備出賣給不知情的李四,并且交付。李四取得機器設備A的所有權,對甲的所有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甲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能對抗李四的所有權,故甲的所有權歸于消滅。
(2)如果乙將機器設備出租給不知情的李四,并且交付。李四取得機器設備A的租賃權,對甲的所有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甲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能對抗李四的租賃權,故甲在乙遲延支付價金時,不得行使取回權。甲將機器設備A再賣予他人的,李四可主張買賣不破租賃的保護。
(3)如果乙還欠張三的借款到期未償還,張三請求法院將機器設備A扣押。這對甲的所有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甲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能對抗法院的扣押。故甲在機器設備A的變價上,不得優(yōu)先于張三受償。
(4)如果乙破產。這對甲的所有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甲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能對抗乙的破產債權人。故甲在機器設備A上,不得優(yōu)先于丙的破產債權人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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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十八:未登記的動產抵押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范圍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的適用
20、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融資租賃合同。甲公司購買機器設備A后,出租給乙公司。甲將機器設備A交付予乙后,其出租人所有權未辦理登記手續(xù)。
(1)如果乙將機器設備出賣給不知情的李四,并且交付。李四取得機器設備A的所有權,對甲的出租人所有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甲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能對抗李四的所有權,故甲的所有權歸于消滅。
(2)如果乙將機器設備又出租給不知情的李四,并且交付。李四取得機器設備A的租賃權,對甲的所有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甲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能對抗李四的租賃權,故甲在乙遲延支付價金時,不得取回租賃物。甲將機器設備A出賣予他人以變價受償的,李四可主張買賣不破租賃的保護。
(3)如果乙還欠張三的借款到期未償還,張三請求法院將機器設備A扣押。這對甲的所有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甲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能對抗法院的扣押。故甲在機器設備A的變價上,不得優(yōu)先于張三受償。
(4)如果乙破產。這對甲的所有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甲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能對抗乙的破產債權人。故甲在機器設備A上,不得優(yōu)先于丙的破產債權人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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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十九:向債權人以外的第三人辦理抵押登記(1):向債券受托管理人登記
21、甲公司欲發(fā)行公司債券,主管機關要求甲公司為自己發(fā)行的公司債券提供擔保。甲公司遂找到丙,丙決定以房屋A抵押,擔保甲公司公司債券的本息兌付。
(1)在公司債法律關系中,債權人、債務人是誰?
回答:債務人是甲公司,債權人是廣大持券人。
(2)按照一般的抵押規(guī)則,丙公司應予誰訂立房屋抵押合同?
回答:擔保人與接受擔保的債權人訂立抵押合同。
(3)在公司債券法律關系中,一般的抵押合同訂立方式,可能否?
回答:不可能。持券人眾多、分散,不可能都在抵押合同上簽字。
(4)按照一般的抵押規(guī)則,抵押登記應記載誰的名字?
回答:接受抵押的債權人,即抵押權人。
(5)在公司債券法律關系中,一般的抵押登記方式,可能否?
回答:不可能。持券人眾多、分散,不可能都記載于抵押登記上。
(6)在公司債券法律關系中,抵押合同如何簽訂?抵押登記如何辦理?
回答:丙公司可與債券受托管理人訂立抵押合同,將房屋抵押登記在債券受托管理人名下。
(7)倘若甲公司到期無法兌付債券本息,誰有權行使抵押權?
回答:持券人或債券受托管理人均可行使抵押權。
(8)從中可以看出,持券人與債券委托管理人之間,是什么關系?
回答:委托關系,債券受托管理人是持券人的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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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十九:向債權人以外的第三人辦理抵押登記(2):向貸款受托人登記
22、甲公司欲借給乙公司100萬元。甲公司將資金存入丙銀行,委托丙銀行向乙公司發(fā)放借款。乙公司以房屋A設立抵押,擔保甲公司本息債權的實現。
(1)借款關系中,債權人、債務人分別是誰?
回答:債權人是出借人甲公司;債務人是借款人乙公司。
(2)乙公司能否與甲公司訂立抵押合同,將房屋A抵押登記在甲公司名下?
回答:可以。這是抵押權設立的一般規(guī)則。
(3)乙公司能否與丙銀行訂立抵押合同,將房屋A抵押登記在丙銀行名下?
回答:也可以。
(4)在(3)的情況下,倘若乙公司到期未能償還借款,誰有權行使抵押權?
回答:甲公司、丙銀行均可行使抵押權。
(5)甲公司、丙銀行是什么關系?
回答:委托關系,丙銀行是甲公司的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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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十九:向債權人以外的第三人辦理抵押登記(3):向債權人的其他受托人登記
23、甲公司欲借給乙公司100萬元。乙公司將房屋A設立抵押,擔保甲公司本息債權的實現。甲公司委托丙公司與乙公司訂立抵押合同,并接受乙公司的抵押登記。
(1)借款關系中,債權人、債務人分別是誰?
回答:債權人是出借人甲公司;債務人是借款人乙公司。
(2)甲公司能否委托丙公司與乙公司訂立抵押合同,并接受乙公司的抵押登記?
回答:可以。
(3)倘若乙公司到期未能償還借款,誰有權行使抵押權?
回答:甲公司、丙公司均可行使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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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抵押物(1):劃撥地使用權抵押
24、甲公司從乙銀行貸款,并與乙銀行訂立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約定將“劃撥”取得的A地使用權抵押給乙銀行,擔保自己的貸款本息償還,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
(1)甲公司與乙銀行的土地A使用權抵押合同,是否因A地為劃撥地而無效?
回答:否。土地A抵押合同有效。
(2)乙銀行能否取得土地A的抵押權?
回答:可以。辦理土地A抵押登記時,乙銀行即可取得抵押權。
(3)如果到期甲公司未如約向乙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乙銀行實行抵押權,將A地使用權變價后,所得價金如何處理?
回答:所得價款,首先用于補繳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從而變劃撥地使用權為出讓地使用權。剩余的價款,乙銀行優(yōu)先受償其貸款本息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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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抵押物(2):抵押物的續(xù)建部分
25、甲公司從乙銀行貸款,并與乙銀行訂立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約定將在建樓房A(建至第10層)抵押給乙銀行,擔保自己的貸款本息償還,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F甲公司未如約向乙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乙銀行欲行使抵押權。此時,房A已經封頂,共30層。
(1)30層的房屋A,是否是乙銀行的抵押物?
回答:10層以下部分,為抵押物。11層以上的部分,是抵押物續(xù)建部分,非抵押物。
(2)乙銀行行使抵押權,是否有權將30層的房屋A變價?
回答:可以。
(3)乙銀行將30層的房屋A變價所的價款,如何處理?
回答:10層以下部分,為抵押物的變價,乙銀行有權優(yōu)先受償。11層以上的部分,非抵押物的變價,乙銀行無權優(yōu)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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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抵押物(3):違法建筑抵押
26、甲公司從乙銀行貸款,并與乙銀行訂立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約定房屋A、以及房屋A占有的土地B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銀行,擔保自己的貸款本息償還,并辦理了房屋、土地抵押登記手續(xù)。經查,房屋A為未辦理規(guī)劃許可證的違法建筑。
(1)甲公司與乙銀行訂立的房屋A抵押合同效力如何?
回答:除甲公司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辦理了規(guī)劃許可證外,該抵押合同無效。
(2)甲公司始終未辦理房屋A的規(guī)劃許可證,乙銀行能否取得房屋A上的抵押權?
回答:抵押合同無效,乙銀行不得取得抵押權。
(3)甲公司始終未辦理房屋A的規(guī)劃許可證,乙銀行能否取得土地B上的抵押權?
回答:可以。土地上存在違法的建筑物,不影響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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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抵押物(4):抵押物的從物
27、甲將電視機A抵押給乙,擔保甲欠乙的4000元借款。
(1)設:電視機A配有遙控器。甲將電視機A抵押給乙,遙控器是否隨之抵押?
回答:是。主物處分時,從物存在的,從物隨之處分。
(2)設:甲將電視機A抵押給乙后,因電視機A的遙控器壞了,甲又為電視機A配了一個遙控器。
①該遙控器是不是抵押物?
回答:不是。主物抵押時,從物不存在的,從物不是抵押物,即抵押權的效力不及于從物。
②如果甲到期未能償還乙的借款,乙欲變賣電視機A,實行抵押權。
第一,遙控器是否要一并變賣?
回答:是。主物處分時,存在從物的,從物一并處分。
第二,設:乙還欠李四1000元到期未還。甲能否基于抵押權,就變賣遙控器所得價金優(yōu)先受償?
回答:否。遙控器不是抵押物,甲無權優(yōu)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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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抵押物(5):爭議物抵押
28、房屋A登記在甲的名下,乙認為房屋A是自己的,與甲多次交涉爭吵?,F乙向法院提起物權確認之訴。而甲為從丙銀行借款,將房屋A抵押給丙銀行,擔保自己借款債務的償還,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后法院作出確權判決:房屋A歸屬于乙。該判決已經生效。
(1)甲與丙銀行訂立的抵押合同,效力如何?
回答:有效。
(2)丙銀行能否取得房屋A的抵押權?
回答:法院確認房屋A歸乙所有,意味著甲向丙銀行的抵押行為,性質為無權處分。丙銀行符合善意取得條件的,可以善意取得抵押權。
(3)經查,乙向法院提起物權確認之訴前,已經辦理了異議登記。
①甲與丙銀行訂立的抵押合同,效力如何?
回答:依然有效。
②丙銀行能否取得房屋A的抵押權?
回答:否。法院確認房屋A歸乙所有,意味著甲向丙銀行的抵押行為,性質為無權處分。因乙已經辦理了異議登記,故丙銀行應當知道房屋A上存在權屬爭議,不符合善意取得條件的,不可以善意取得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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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抵押物(6):查封、扣押物抵押
29、甲欠乙銀行100萬元貸款到期未還,乙銀行申請法院將甲所有的房屋A查封。一周后,甲將房屋A抵押給丙,用于擔保甲對丙欠付的貨款。
(1)甲與丙的抵押合同效力如何?
回答:查封扣押物抵押,抵押合同依然有效。
(2)丙能否取得房屋A上的抵押權?
回答:可以。查封扣押物抵押,符合抵押權成立要件的,抵押權依然可以成立。
(3)丙在房屋A上的抵押權,能否優(yōu)先于乙銀行受償?
回答:否。查封扣押物抵押,抵押權人只能就查封扣押申請人(債權人)受償后的剩余部分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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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抵押物(7):抵押物發(fā)生添附
29、甲將一塊價值3萬元玉石抵押給乙,擔保從乙處的借款。抵押后,甲將玉石交丙保管。丙將該玉石雕刻成了一個柏拉圖像,價值4萬元?,F甲、丙對該柏拉圖像的歸屬發(fā)生爭議,遂訴諸法院。
(1)如果法院判決,該柏拉圖像歸屬于丙,且丙應向甲補償玉石價值3萬元。乙的抵押權客體是什么?
回答:丙應向甲支付的3萬元補償金。
(2)如果法院判決,該柏拉圖像歸屬于甲,且甲應向丙補償加工價值1萬元。乙的抵押權客體是什么?
回答:柏拉圖像中的3萬元價值。
(3)如果在訴訟中,甲乙約定,對柏拉圖像按照3:1的份額形成共有。乙的抵押權客體是什么?
回答:柏拉圖像中屬于甲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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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一:抵押權期限(1)
30、甲公司從乙銀行貸款500萬元。丙將自己的房屋A向乙銀行設立抵押,辦理了抵押登記。丁將自己的股權出質給乙銀行,也辦理了出質登記手續(xù)?,F乙銀行對甲公司的貸款債權已經屆滿訴訟時效。乙銀行請求丙、丁承擔擔保責任,均遭拒絕。
(1)丙能否拒絕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為什么?
回答:可以。主債訴訟時效屆滿,抵押權期間遂告屆滿,抵押權消滅。
(2)丁能否拒絕承擔質押擔保責任?為什么?
回答:可以。抵押權期間的規(guī)定,也可適用于以登記為公示方式的權利質權,包括股權質權、應收賬款質權、知識產權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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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一:抵押權期限(2)
31、甲公司從乙銀行貸款500萬元。丙將自己的房屋A向乙銀行設立抵押,辦理了抵押登記。丁將自己的股權出質給乙銀行,也辦理了出質登記手續(xù)?,F甲公司到期未向乙銀行償還借款。
(1)設:乙銀行立即以甲公司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未起訴丙、丁。法院責令甲公司履行債務的判決生效后,乙銀行未在執(zhí)行時效內提出對甲公司的強制執(zhí)行申請。現乙銀行請求丙、丁承擔擔保責任,均遭拒絕。
①丙能否拒絕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為什么?
回答:可以。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前,債權人僅對債務人提起訴訟,但未在申請執(zhí)行時效期間內申請強制執(zhí)行的,與主債訴訟時效屆滿具有相同法律后果,即抵押權期間遂告屆滿,抵押權消滅。
②丁能否拒絕承擔質押擔保責任?為什么?
回答:可以。抵押權期間的規(guī)定,也可適用于以登記為公示方式的權利質權,包括股權質權、應收賬款質權、知識產權質權。
(2)設:乙銀行立即以甲公司、丙、丁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責令各共同被告履行債務、承擔擔保責任的判決生效后,乙銀行未在執(zhí)行時效內提出對各共同被告的強制執(zhí)行申請。現乙銀行請求丙、丁承擔擔保責任,均遭拒絕。
①丙能否拒絕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為什么?
回答:不可以。債權人已經在主債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了抵押權。
②丁能否拒絕承擔質押擔保責任?為什么?
回答:不可以。抵押權期間的規(guī)定,也可適用于以登記為公示方式的權利質權,包括股權質權、應收賬款質權、知識產權質權。債權人已經在主債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了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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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二:抵押物轉讓(1)
32、甲公司從乙銀行貸款500萬元。丙將自己的機器設備A向乙銀行設立抵押,辦理了抵押登記?,F丙與丁訂立機器設備A買賣合同,約定將機器設備A轉讓給丁。丙向丁交付機器設備A后,向乙銀行通知此事,乙銀行表示反對。
(1)丁能否取得機器設備A的所有權?
回答:可以。抵押物轉讓,無需抵押權人同意,只需通知抵押權人即可。故乙銀行的反對,不構成丁繼受取得機器設備A的法律障礙。
(2)如果經查,丙與乙銀行的抵押合同中明確約定,機器設備A在抵押期間,不得轉讓。但該項約定,并未在抵押登記時予以公示。
①設:且經查,丁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丙與乙銀行的該項約定。丁能否取得機器設備A的所有權?
回答:可以?!敖沟盅何镛D讓”的約定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受讓人”。故丁可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權。同時,抵押人違反約定,抵押權人可追究其違約責任。
②設:且經查,丁知道或應當知道丙與乙銀行的該項約定。丁能否取得機器設備A的所有權?
回答:不可以。丁為“惡意受讓人”,不能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權。
(3)如果經查,丙與乙銀行的抵押合同中明確約定,機器設備A在抵押期間,不得轉讓。且該項約定,已經在抵押登記時予以公示。丁能否取得機器設備A的所有權?
回答:不可以?!敖沟盅何镛D讓”的約定登記的,受讓人不得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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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二:抵押物轉讓(2)
33、甲公司從乙銀行貸款500萬元。丙將自己的房屋A向乙銀行設立抵押,辦理了抵押登記?,F丙與丁訂立房屋A買賣合同,約定將房屋A轉讓給丁,并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
(1)丁能否取得房屋A的所有權?
回答:可以。本題并無“禁止抵押物轉讓約定”的事實。
(2)對乙銀行的抵押權產生何種影響?
回答:乙銀行的抵押權已經登記,且不動產抵押物的轉讓,不存在“正常買受人”概念,故丁取得房屋A的所有權,對乙銀行的抵押權沒有影響。乙銀行在甲公司到期不償還貸款時,可對已歸丁所有的房屋A行使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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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二:抵押物轉讓(3)抵押物的正常買受人之一
34、甲公司是銷售A型車床的企業(yè)。甲公司為從乙銀行貸款,將其庫房內的10臺A型車床抵押給乙銀行,并將其汽車抵押給乙銀行,均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
(1)如果甲公司將抵押給乙銀行的1臺A型車床出賣給丙公司,丙公司按照市價支付價款后,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該A型車床。
①乙公司能否取得該A型車床的所有權?憑什么?
回答:可以。甲、乙并未約定抵押物不得轉讓。
②對乙銀行的抵押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甲公司出賣A型車床,屬于其營業(yè)執(zhí)照明確記載的經營范圍,且持續(xù)銷售同類商品的行為,屬于正常經營活動。丙公司支付了合理價款,并依交付取得所有權,構成正常買受人。動產抵押權不得對抗正常買受人的所有權。故乙銀行的抵押權消滅,只能就丙公司支付的價金主張?zhí)崆扒鍍敾蛱岽妗?br/>(2)如果甲公司將抵押給乙銀行的汽車出賣給丙公司,丙公司按照市價支付價款后,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該A型車床。
①乙公司能否取得該A型車床的所有權?憑什么?
回答:可以。甲、乙并未約定抵押物不得轉讓。
②對乙銀行的抵押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沒有影響。甲公司以銷售A型車床為業(yè),故其出賣汽車,并非正常經營活動。故丙不構成正常買受人,故只能適用“動產抵押權的登記對抗規(guī)則”。因乙銀行的抵押權已經登記,故乙銀行的抵押權可以對抗丙公司的所有權,乙銀行可對該汽車繼續(xù)行使抵押權。
③設:乙銀行的抵押權未經登記。丙公司取得所有權,對乙銀行的抵押權產生什么影響?
回答:未經登記的動產抵押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第一,如果丙公司善意(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該A型車床上有乙銀行的抵押權),乙銀行的抵押權不得對抗丙公司的所有權,歸于消滅。乙銀行只能就價金主張?zhí)崆扒鍍敾蛱岽?。第二,如果丙公司惡意(知道或不應當知道該A型車床上有乙銀行的抵押權),乙銀行的抵押權可以對抗丙公司的所有權,故不受影響。乙銀行可對該A型車床繼續(xù)行使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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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二:抵押物轉讓(4)抵押物的正常買受人之二
34、甲公司是銷售A型車床的企業(yè)。甲公司為從乙銀行貸款,將其庫房內的10臺A型車床抵押給乙銀行,并將生產A型車床的B型車床一臺也抵押給乙銀行,均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xù)。
(1)如果甲公司將抵押給乙銀行的10臺A型車床出賣給丙公司,丙公司按市價支付了價款,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經查,通常一家企業(yè)購買A型車床為1到2臺。丙公司取得10臺A型設備的所有權,對乙銀行的抵押權產生何種影響?
回答:沒有影響。購買商品的數量明顯超過一般買受人的,不構成正常買受人。故只能適用“動產抵押權的登記對抗規(guī)則”。因乙銀行的抵押權已經登記,故可以對抗丙公司的所有權,乙銀行可對該A型車床繼續(xù)行使抵押權。
(2)如果甲公司將抵押給乙銀行的B型車床出賣給丙公司,丙公司按市價支付了價款,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丙公司取得該B型設備的所有權,對乙銀行的抵押權產生何種影響?
回答:沒有影響。甲公司并非以銷售B型車床為業(yè),出賣B車床并非正常經營活動,丙公司不構成正常買受人。故只能適用“動產抵押權的登記對抗規(guī)則”。因乙銀行的抵押權已經登記,故可以對抗丙公司的所有權,乙銀行可對該B型車床繼續(xù)行使抵押權。
(3)如果甲公司將抵押給乙銀行的10臺A型車床中的一臺出賣給丙公司,丙公司按市價支付了價款,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經查,甲、丙公司還約定,如果1年內,甲公司向丙公司返還價金及約定利息,丙公司即應返還該A型車床。丙公司取得該A型設備的所有權,對乙銀行的抵押權產生何種影響?
回答:沒有影響。甲公司出賣該A型車床給丙公司,旨在仍與擔保,故丙公司不構成正常買受人,只能適用“動產抵押權的登記對抗規(guī)則”。因乙銀行的抵押權已經登記,故可以對抗丙公司的所有權,乙銀行可對該A型車床繼續(xù)行使抵押權。
(4)如果甲公司將抵押給乙銀行的10臺A型車床中的一臺出賣給丙公司,丙公司按市價支付了價款,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經查,丙公司是甲公司的控股公司。丙公司取得該A型設備的所有權,對乙銀行的抵押權產生何種影響?
回答:沒有影響。甲、丙公司之間存在控制關系,故丙公司不構成正常買受人,只能適用“動產抵押權的登記對抗規(guī)則”。因乙銀行的抵押權已經登記,故可以對抗丙公司的所有權,乙銀行可對該A型車床繼續(xù)行使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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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三:金錢質權
35、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買賣合同約定:甲公司每月向乙公司發(fā)貨100件,乙公司每筆收貨,均三個月后付款,且乙公司以自己名義在銀行開設專門賬戶,向賬戶匯入資金,該賬戶由甲公司實際控制。合同開始履行后,因乙公司欠丙公司的借款到期未還。
(1)經查,甲、乙公司約定,該賬戶資金用于乙公司價金債務的擔保。對該賬戶內的資金,乙公司能否優(yōu)先于丙公司受償?
回答:可以。甲公司對賬戶內的資金享有質權,有權優(yōu)先受償。
(2)經查,甲、乙公司約定,該賬戶資金用于未來向甲公司支付運費。對該賬戶內的資金,乙公司能否優(yōu)先于丙公司受償?
回答:不可以。甲公司對賬戶內的資金不享有質權,無權優(yōu)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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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四:應受賬款質權之一
36、甲公司為從乙銀行貸款,將對丙公司享有貨款債權100萬元出質給乙銀行,通知了丙公司,并辦理了質押登記?,F因甲公司未如約償還乙銀行的貸款本息,乙銀行基于應收賬款質權遂請求丙公司履行債務,而丙公司則以“此時已不欠甲公司債務”為由拒絕。
(1)經查,甲公司對丙公司從未享有債權,但甲公司與乙銀行訂立應收賬款質押合同時,丙公司向乙銀行書面確認該應收賬款的存在。丙公司能否以“從未欠甲公司債務”為由,拒絕向乙銀行還款?
回答:否。以應收賬款債權出質,債務人向質權人確認應收賬款的真實性的,不得又以應收賬款不存在或者已經消滅為由主張不承擔責任。
(2)經查,甲公司對丙公司從未享有債權,且丙公司也從未向乙銀行確認該應收賬款的存在。丙公司能否以“從未欠甲公司債務”為由,拒絕向乙銀行還款?
回答:可以。在辦理質押登記時,即不存在該筆應收賬款。
(3)經查,丙公司也從未向乙銀行確認該應收賬款的存在。又查,乙銀行辦理質押登記時,甲公司確實對丙公司享有應收賬款債權。
①如果辦理質押登記后,甲公司免除了丙公司的債務。丙公司能否以“從未欠甲公司債務”為由,拒絕向乙銀行還款?
回答:不可以。以應收賬款債權出質,債務人未確認應收賬款的真實性,質權人能夠證明辦理出質登記時,應收賬款真實存在的,債務人不得以已經消滅為由主張不承擔責任。
②如果辦理質押登記后,丙公司向甲公司履行了債務。丙公司能否以“從未欠甲公司債務”為由,拒絕向乙銀行還款?
回答:不可以。因債權質押已經通知丙公司,丙公司仍向甲公司履行債務,對象不正確,故對乙銀行的債務不消滅。
③設:甲公司并未將債權質押之事通知丙公司。辦理質押登記后,丙公司向甲公司履行了債務。丙公司能否以“從未欠甲公司債務”為由,拒絕向乙銀行還款?
回答:可以。因債權質押未通知丙公司,丙公司向甲公司履行債務,對象正確,故對乙銀行的債務已經消滅。
【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五:應受賬款質權之二
37、甲公司欲貸款修高速公路,與乙銀行訂立借款合同,并約定待公路修好后,將所收取的過路費存入專門賬戶,作為借款償還的擔保。
(1)如果甲公司修好公路后,如約將收取的過路費打入專門賬戶?,F因甲公司欠丙公司材料款到期未付,丙公司申請法院凍結了該賬戶。乙銀行能否優(yōu)先于丙公司對該賬戶中的資金優(yōu)先受償?
回答:可以。公用設施的他將有的應收賬款債權出質,當事人設立特定賬戶,質權人可請求就該特定賬戶內的款項優(yōu)先受償。
(2)如果甲公司修好公路后,未如約設立專門賬戶。乙銀行如何保護自己的債權?
回答:乙銀行有權請求將公路收費權變價,以優(yōu)先受償自己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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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新規(guī)定】之二十六:留置權
37、甲汽修廠為乙公司保管設備A,并為乙公司修理汽車B?,F乙公司未支付甲汽修廠汽車B的修理費。
(1)甲汽修廠能否留置所保管的設備A?
回答:可以。保管關系與汽車修理關系之間不具有同一性。商事留置權不問同一性,商事留置權所擔保的債權,為債權人企業(yè)基于商事營業(yè)行為對債務人企業(yè)所享有的債權。本題中,甲汽修廠的修理費債權為商事營業(yè)債權,故其留置所保管的設備B,不問同一性。
(2)如果甲汽修廠所保管的設備A,是乙公司從丙公司處租賃來的。現乙公司未支付甲汽修廠汽車A的修理費,甲汽修廠能否留置所保管的該批貨物?
回答:不可以。在不具有同一性的情況下,動產非屬于債務人所有的,債權人不得留置。
(3)甲汽修廠為乙公司保管設備A,乙公司未支付保管費,甲汽修廠遂對設備A行使留置權。現乙公司的保管費債務已經屆滿訴訟時效。
①乙公司能否請求甲汽修廠返還設備A?
回答:否。主債訴訟時效屆滿,留置權不消滅。
②甲汽修廠是否有權就設備A變價受償?
回答:否。乙公司享有訴訟時效抗辯權,其有權拒絕交付保管費。
③由上述①、②所形成僵局,如何化解?
回答:乙公司可償還保管費,或要求甲汽修廠變賣設備A變價受償后,余額返還??傊?,放棄訴訟時效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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