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計算機用的折疊顯示屏檢測認(rèn)證要求

本文件在傳統(tǒng)非折疊顯示屏的技術(shù)基礎(chǔ)上,規(guī)定了表面硬度、褶皺和折疊測試的特有技術(shù)要求,同時對折疊顯示屏的亮度、對比度、亮度均勻性、角度色差、視角范圍、白坐標(biāo)和色域等參數(shù)規(guī)定了有別于傳統(tǒng)顯示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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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適用于微型計算機的折疊顯示屏,包括但不限于折疊式有機發(fā)光二極管顯示器(OLED)等, 其他技術(shù)類型折疊顯示屏可參照使用。本文件不適用于非折疊顯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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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shù)語和定義 GB/T 20871.2-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術(shù)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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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對比度 contrast ratio 開通態(tài)電壓下亮度和關(guān)閉態(tài)電壓下亮度之比。 注:若無特殊說明為暗室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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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角度色差 angle chromatic aberration 在CIE1931色度體系,顯示設(shè)備中心點在不同方位角、不同觀察角度下的色度值相對于該中心點垂 直情況下色度值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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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褶皺 waviness 折疊顯示屏折疊區(qū)域的平整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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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動態(tài)折疊 dynamic folding test 微型計算機在折疊和非折疊兩種狀態(tài)之間來回變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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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靜態(tài)折疊 static folding test 微型計算機保持折疊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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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技術(sh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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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光學(xué)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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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亮度 最大亮度應(yīng)≥200 cd/m2,默認(rèn)設(shè)置亮度應(yīng)≤最大亮度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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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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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測試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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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環(huán)境測試條件 除特殊說明外,本文件中所有測試均在下述正常大氣條件下進行。 a) 溫度:25±3 ℃; b) 相對濕度:25 %~75 %; c) 大氣壓:86 kPa~106 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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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測試規(guī)定條件 測試規(guī)定條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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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標(biāo)準(zhǔn)工作狀態(tài):將被測設(shè)備恢復(fù)正常使用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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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穩(wěn)定時間:為了確保在測試開始后,被測設(shè)備的特性不隨時間而有明顯的變化,被測設(shè)備應(yīng) 在標(biāo)準(zhǔn)工作狀態(tài)下工作 15 min,而后對被測設(shè)備的亮度進行重復(fù)測量,其每分鐘變化小于 2%時 為止,整個測量過程中亮度的變化不超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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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暗室:通常在 2 lx 以下(含 2 lx)光照度的暗室中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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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測試方向:采用垂直被測設(shè)備表面的(或者其他指定的)視角方向、并保證其偏差在±0.3 ° 范圍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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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測試要求和測試方法請參考T_ZSA 14-2021《微型計算機用折疊顯示屏技術(shù)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