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坐牢會影響子女考公務員嗎,父母坐牢會影響幾代人?
別做違法犯罪的行為,一旦坐牢影響的就不只是自己還有自己下一代。這不是危言聳聽,這是事實。那么,如果父母坐牢子女可以入黨嗎?父母坐牢子女可以考公務員嗎?父母坐牢會影響幾代人?

一、父母坐牢對孩子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父母坐牢留有案底沒有影響,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孩子不可以報考公務員。
父母正在服刑或曾經服過刑,對于子女報考普通崗位的公務員是沒有影響的,但對于報考警察類崗位還是有一定限制的。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和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二、公務員考試政審的條件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三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父母坐牢子女可以入黨?
父母犯罪坐牢,一般情況下是不影響子女入黨的。在《中國共產黨章程》規(guī)定中,并沒有規(guī)定入黨申請人因直系親屬犯罪而不能入黨的限定。所以,只要是優(yōu)秀分子,能夠正確認識其父所犯的罪行和處罰的應當吸收到組織中來。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條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zhí)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四、《公務員法》的相關規(guī)定,有三種人不能成為公務員
公務員的工作是大多數(shù)人都向往的工作,福利待遇,休假制度都是按照國家標準來的?,F(xiàn)在成為公務員,必須經過嚴格的選拔,考取公務員的人需要經過筆試。面試的層層選拔,最后擇優(yōu)錄取。筆試、面試都通過之后,公務員還需要有一年的試用期,在參加工作之前,考生還需要進行體檢和政審,只有體檢、政審都通過的考生才能有望成為公務員。如果這之間有那一項沒有通過的話,考生就無法成為公務員,之前為考試付出的時間金錢都付之東流。
根據我國的《公務員法》的相關規(guī)定,有三種人不能成為公務員。
第一類人是曾經犯過罪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犯過罪的人都屬于這一類人,因為《公務員法》明確規(guī)定了,犯過罪并且還受到了刑事處罰的,如果犯罪沒有受到刑事處罰的也是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的。
第二類人是曾經是行政人員或者在國企中擔任過公職的人員,因為一些過錯被開除了公職的人是不能參加公務員考試,成為公務員的。
第三類人是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被錄用為公務員的人。
我們可以看出《公務員法》中對不成為公務員的人的規(guī)定中,并沒有關于“父母”的要求,主要規(guī)定的是考生本人的自身條件,自身是否犯罪。
但是我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中規(guī)定有考生父母的情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規(guī)定考生父母和其他直系血親或者有其他關系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刑罰的正在服刑的,不能報考人民警察。
所以,自己的父母犯罪的,是不影響自己報考公務員和政審的,但是,如果父母正在服刑,是沒有辦法報考人民警察的。

五、父母坐牢會影響幾代人?
法律對此并無規(guī)定,但現(xiàn)實中,一般對直系三代旁系兩代會有些影響。父輩們有過刑事處罰記錄的,子女不能應聘一些如政法類的政審要求程度高的職業(yè)。如不能參軍。
《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guī)定》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xiàn)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fā)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 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本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yǎng)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yǎng)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yǎng)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現(xiàn)役政治條件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