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亞蘇《幽靈困境》漢譯(壹)

幽靈困境[1]
Spectral Dilemma
原作:Quentin?Meillassoux
漢譯:化雪為痕
?
?
哀悼將至,神亦將至。
……每個人都有兩件屬于自己的東西,一個是生命,一個是幽靈[2]。
1.幽靈困境
幽靈是什么?一個沒有被恰當?shù)匕У康氖耪撸m纏著我們、困擾著我們,并拒絕遠赴“異鄉(xiāng)”(pass over to the ‘other side’)。于異鄉(xiāng)之所在,逝者盡管離我們遠去卻陪伴著我們,使我們在自己的生活中對其難以忘懷,并且,逝者并不將死(dying)于其死亡——他們不會成為重復自身臨終時刻的冥囚。那么什么樣的幽靈會成為幽靈的原發(fā)性(the essence of the spectre),或說那個最超卓的幽靈呢?一個讓我們無法為他的死哀悼的逝者。亦即是說:一個逝者,哀悼行為和時間流逝都無法讓我們想象生者與其之間的平靜聯(lián)結(jié)。一個逝者,其死亡的驚怖不僅沉重地壓在其最親近的人身上,也沉重地壓在所有那些經(jīng)歷過其歷史的人身上。
原發(fā)性幽靈(essential spectre)是那些可怕的死亡:草率的死亡、可憎的死亡、早殤以及那些知道他們的孩子——甚至連同其他人——也必定會死的父母的死亡。無論是遇難者和幸存者都無法接受這些或是自然性或是暴力性的死亡。那些原發(fā)性幽靈永遠拒絕“遠行”,他們固執(zhí)地脫下他們的裹尸布,并枉顧任何跡象地向生者宣稱,他們?nèi)匀皇巧叩囊徊糠?。他們不圓滿的結(jié)局沒有任何意義。這些人不一定是宣示復仇的暗影,而只是在一切報復之外高聲疾呼的寂靈。誰要是向他們的幽喚輕付憫聆,誰就要冒著與他們的哀訴纏綿余生的風險。
我們把對本源性幽靈哀悼的完成稱為本源性哀悼(essential mourning):這也就是指實現(xiàn)一種幸存者與這些可怕的死亡之間的迫真的(living)而非恐怖的(morbid)聯(lián)系。本源性哀悼意味著我們有可能與逝者建立一種警惕性紐帶,這個紐帶不會讓我們陷入絕望的恐懼之中,當我們面對逝者死亡之時,這一絕望的恐懼本身會讓我們感到屈辱無力。相反,這一紐帶會積極地將逝者的記憶植入我們生存的肌理之中(the fabric of our existence)。完成本源性哀悼意味著:與本源性幽靈一起生活,而不是和他們一起死去。要使這些幽靈活下來,而不是傾聽他們的聲音,讓他們只是成為生者的影子。因此,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如下:本源性哀悼是可能的嗎,如果是,在什么條件下?
在充斥著可憎的死亡之二十世紀的歷史之后,我們是否有可能與逝者保持一種非恐怖的聯(lián)系呢?這些逝者的絕大部分并不為我們所知,但我們的生命仍十分親密,而他們也不會因此而秘密地蠶食我們的生命。乍一看,我們似乎發(fā)現(xiàn)自己只能做出消極的回應。因為如果這種本源性哀悼指的是與逝者的應被承認的關(guān)系之總體選擇(the general alternative),它則仿佛是難以想象的。概括地說,這個選擇可以用非常簡單的術(shù)語來表達:神是否存在?;蛘吒R?guī)一些:要么有一種超越人性的仁善精神在這個世界之內(nèi)及之外發(fā)揮作用,為逝者帶來正義;要么這樣一種超驗的原則是不存在的?,F(xiàn)在很明顯,這兩種選擇——為了方便起見,我們稱二者為宗教的或無神論的,不管它們有多少種具體形態(tài)——都不允許必要的哀悼發(fā)生。無論是說上帝存在,還是說上帝不存在——無論這兩種說法表達出什么思想,在面對幽靈時,這兩種說法都是通向絕望的道路。為了證明這點,讓我們直接以“辯方案件(cases for the defence)”的形式展示證據(jù),在我們看來,這是每個立場對這種哀悼的挑戰(zhàn)做出的最強烈反應。
看看下面宗教的辯護:“我可能與自己的死亡達成希望的妥協(xié),但并不希望讓步于那種可怕的死亡。這些過去的死亡及無法挽回的過去,雖不是我即將到來的末日,可當我面對它們時卻大受驚恐,這讓我相信神。當然,如果我無緣無故的消失是可怕的,那么我死之時就會像對幽靈那樣對自己抱有希望。但我自己卻只是一個等待的幽靈。我可以對自己和別人都是撒度該人(Sadducean),但我想起幽靈時則總是法利賽人(Pharisean)?;蛘撸易约嚎赡苁且粋€嚴格的無神論者,我自己可能拒絕相信不朽,但對于幽靈我卻永遠不會這么做——因為那種認為所有的正義對于過去無數(shù)聚集的幽靈是不可能的之觀點侵蝕了我的核心,因而我再也無法忍受生者。當然,是他們那些活人而非死人需要幫助;但是我認為只有先給死者以伸張正義的希望才能夠幫助生者。無神論者可能會否認這點,可對于我來說,如果我放棄這一點我就活不下去了。我也必須對死者抱有希望,否則生命將是徒勞的。這是另一種生命,另一種生活的機會——一種有別于他們那種有死的生命?!?/p>
現(xiàn)在看看下面無神論者的回應:“你說,你想替逝者希求一些東西。讓我們仔細看看,你對他們承諾了什么。你希望來世的正義,但這是什么東西?這是一個由神主持的正義,但在犯罪所導致的死亡中,神允許最惡劣的行為發(fā)生,而在自然死亡中,神正是其中的主犯。你稱這樣一個神是公正的甚至善良的。但是,這個被稱為公正和善良的存在明明承諾讓人生活在其治理之下,它也可以毫不費力地去拯救所有人,可它卻就是讓男人、女人和兒童在最壞的情況下死去;它甚至直接造成了這樣的痛苦——但就是這樣,它還認為這標志著它對那些受其折磨的生靈之無限的(因而是難以理解的、神秘莫測的)愛。對于這一情況,你又有什么看法呢?生活在這樣一個不正當?shù)拇嬖谥y(tǒng)治下,而這個存在又用其可憎的行為污染了最高貴的詞語——愛與正義:這難道不正是對地獄的定義嗎?你說在這樣一個神的炫目在場中,我能領(lǐng)會它對其造物之無限的愛的本性?你只能惡化你承諾的夢魘,因為你以為這個存在有能力在精神上以如此激進的方式(讓這些暴行得以發(fā)生)改變我,使我愛上那個允許這些暴行發(fā)生的東西(He)。這是一種對遠遠壞于單純身體死亡的精神死亡之承諾,在神之在場中,我將不再愛善,因為這個東西有能力讓我愛善如愛惡。如果神存在,那么死者的死亡就會被加重到無限,他們身體的死亡在他們的精神死亡中被重重放大。相對于你為他們所希求的這個地獄,我情愿為他們以及我自己希求虛無,虛無能讓他們歸于平靜并保護他們的尊嚴,而不是讓他們聽命于你那全能的德穆革?!?/p>
我們可以看到,這兩種立場只是各由另一種立場的弱點所支撐的:無神論者之所以是無神論者,正是因為宗教承諾了一種可怕的神;信徒把他的信仰錨定在拒絕被可怕死亡的絕望摧毀的生命上。每個人都通過展現(xiàn)其對他人的絕望之回避來掩蓋其自身的特定的絕望。因而,該困境是這樣的:要么對死者的另一種生命感到絕望,要么對讓這樣的死亡發(fā)生的神感到絕望。
我們說的幽靈困境是指當面臨對原發(fā)性幽靈的哀悼時在無神論與宗教中的兩難抉擇[3]。在這一兩難抉擇中,我們在沒有神的生命荒謬性和神的神秘性之間徘徊不定,這個神所謂的“愛”恰是他對窮兇極惡的自由放任與生產(chǎn):完成本源性哀悼時失敗的兩種形式。相反,我們把對幽靈困境的解決稱為一種既非宗教亦非無神論的立場,因此,這一立場將設(shè)法從內(nèi)在于這一抉擇中的雙重絕望(對于為死者伸張正義的絕望,或絕望的相信一個毫不正義的神)中抽離自身。我們關(guān)于本源性哀悼的可能性問題可以被重新表述如下:在何種條件下,我們可以希望解決幽靈困境呢?如何從無神論者與宗教信徒的雙重痛苦中抽身,去思考生者與死者之間的聯(lián)系呢?
為了對該問題提出一個可能的回應,我們必須按以下方式進行:我們必須展列解決困境的條件,并在評估其可信性的同時,評估其理論合法性。當然,我們并不排除這種可能,即這種解決方案可能最終被證明是虛幻的,我們可能最終不得不放棄把自己從無神論—宗教的選擇中抽離出來。但是,這種潛在的放棄必須只能從對解決辦法的精確檢查開始。由于無法將后者全然呈現(xiàn)出來,我們便從這開始對它進行闡述。
[1]本文最初以“Dilemme Spectrale”為名發(fā)表在Critique?704-705, Jan/Feb 2006.
[2]E. Tylor,?Religion in Primitive Culture?(New York: Harper and Row, 1950), 12.
[3]凡是把死后的生命和一個人格神的存在結(jié)合在一起的觀點,我都稱之為“宗教”;凡是對此二者回避的觀點,我都稱之為“無神論”。當然人們也可以不采用這樣簡便的分類方式:上文中提到的撒度該主義,把信仰人格神與拒絕永生結(jié)合在一起;與之恰恰相反,斯賓諾莎主義將拒絕人格神與可能性永生結(jié)合在一起。然而,這些觀點并沒有對我的分析產(chǎn)生實質(zhì)影響:主要的表象體系無法解決幽靈困境。在撒度該主義這里,我在對一個邪惡的上帝的絕望之上,又加上了對死者不能復活的絕望;在斯賓諾莎主義這邊,由于那些過早死去而無法獲得智慧的人,我必須放棄一切對獲得某種幸福永生的希望,并讓自己適應主宰這種命運的無情必然性。
知乎ID:化雪為痕
知乎專欄:梅亞蘇文章漢譯
https://www.zhihu.com/column/c_1340261962920558592
微信訂閱號:化雪為痕的儲存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