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學真原》摘錄13(天學與傳統(tǒng)文化之若干重要方面Ⅲ)
天學與道德教化
甲? ? “萬夫有罪,在余一人”
e.g.楚昭王、宋景公
天變之災,本應由帝王身受,但真要他去為天旱等天象而死,很難辦到。為此古人又開嫁禍于人之法,由大臣替罪。(e.g.王莽時之翟方進自殺)
至曹魏諸帝,乃力加斥革。
此后,應對天變遂有一定慣例可循。通??偸腔实郾苷?、撤樂、減膳等,下詔求直言成為必不可少之舉。
乙? ? 史傳事驗
將前代天象編年記錄、軍政大事編年記錄及星占學理論三者互相附會而成。
既是“天垂象,見吉兇”的具體例證,又是在政治上進行道德教化的教材。
編輯史傳事驗的做法在《史記》卷二七天官書中已發(fā)其端。
至《漢書》,史傳事驗內(nèi)容已占到《天文志》總篇幅十分之三,且開始采用一種新的固定格式來編集合敘述這些內(nèi)容。
先載天象出現(xiàn)之年月或日期,以及對天象的描述,再以“占曰:……”陳述對該天象之星占學解釋或據(jù)此所作之預言,最后舉出其時或稍后之歷史事件以示所占或預言之驗。占者為何人,通常并不載明。
對史傳事驗的興趣,在《后漢書》中達到高峰。
有時帝王也利用史傳事驗所證成的天人感應之說告誡臣下,臣民也可援引史傳事驗以立論,激烈抨擊朝政和帝王本人。
丙? ? 當食不食——“德之動天,不俟終日”
e.g.張九齡《賀太陽不虧狀》
古代天學家普遍相信,上古的太平盛世,各種“天變”可能都不存在。
造歷力求精密,預報力求準確,同時又相信“德之動天,不俟終日”,這種理論上的尖銳矛盾,在古代由于交食預報不可能高度精確而始終存在著表面上的調(diào)和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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