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及其他部分地區(qū)峰谷電價的浮動情況
? ? ? 尖峰電價:總體來看,絕大部分地區(qū)的尖峰電價是在高峰電價的基礎上上浮20%,部分地區(qū),如廣東、上海、遼寧的尖峰電價是在高峰電價的基礎上上浮25%。山東、湖北尖峰電價均是以平段電價為基礎進行上浮。其中山東尖峰電價上浮100%,即為平段電價的2倍,湖北1、7、8、12月的尖峰電價浮動比例為2,其他月份尖峰電價浮動比例仍按原來的1.8執(zhí)行。安徽尖峰電價是在當日高峰時段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上浮0.072元。
? ? ? ?高峰電價:高峰電價與平段電價的比例在1.17-1.813之間(即高峰電價上浮17%-81.3%之間)。其中上海一般工商業(yè)及其他單一制用電的高峰電價上浮比例相較其他地區(qū)較小,上海一般工商業(yè)及其他兩部制、大工業(yè)兩部制高峰電價在冬季(1、12月)和夏季(7、8、9月)上浮比例較高,排在全國第二位置,僅次于安徽冬季和夏季的浮動比例。貴州、寧夏、蒙東、吉林、遼寧、黑龍江、甘肅、陜西(農(nóng)業(yè)/一般工商業(yè)及其他用電)、廣西、江西、天津、冀北、浙江大工業(yè)其他季節(jié)的高峰電價上浮比例均為50%。??
? ? ? ?低谷電價:全國來看,低谷電價與平段電價的比例在0.3-0.79之間(即低谷電價較平段下浮21%-70%之間)。其中山東和河北電網(wǎng)的下浮比例最大,達到70%,山東還設置深谷電價,深谷電價下降90%。蒙西大風季(1-5月、9-12月)谷電價格下浮比例最小,在平段價格的基礎上下浮21%,小風季下浮53%。冀北電網(wǎng)、江西、廣西、陜西(農(nóng)業(yè)/一般工商業(yè)及其他用電)、甘肅、黑龍江、吉林、遼寧、蒙東、寧夏、貴州和上海一般工商業(yè)及其他兩部制、大工業(yè)兩部制其他月份用電的谷段電價均下浮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