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史筆記33 萊布尼茨、沃爾夫
哲學史筆記33 戈特弗里德·威廉·萊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出生于德國。 克里斯提安.沃爾夫(Christian Wolff,1679→1754),出生于德國。 關(guān)于斯賓諾莎;關(guān)于萊布尼茨;單子論前;單子論;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最好世界;沃爾夫 1、關(guān)于斯賓諾莎: 在斯賓諾莎的部分,我一直在回避一個問題,即由能動的自然到被動的自然這一部分的“產(chǎn)生問題”,也就是說如何由實體(屬性)產(chǎn)生出樣式,我們總不能理解為是實體想到了或者說出了這樣的東西,從而有了這些樣式吧?這并不符合實體,因為斯賓諾莎認為人的認識能力僅僅就認識到實體的兩個方面:思維和廣延,所以我們只能把這種思維到觀念、廣延到事物的關(guān)系理解為一種流溢,由于實體的無限而流下出的有限,就成為了樣式。(類似新柏拉圖主義) 這也就意味著,雖然這種流溢被表述為從思維到觀念、從廣延到事物,但其實只是實體自己的流溢,所謂的思維側(cè)和廣延側(cè)就是人的認識能力下的區(qū)分而言,在這個意義上,這種交感論似乎是無懈可擊的。 但是最重要的問題,往往在于滿足的地方,就斯賓諾莎而言,為什么完滿的(或者叫無限的)實體要流溢出一個不完滿的樣式? 我們首先要理解這種流溢,但是如何理解這種流溢,如何去設(shè)想一種謝林所說的,實體不能一刻處于這種完滿之中,而必須外在化的流溢? 另一個問題,如果按照斯賓諾莎的流溢所說,自然秩序也是按照實體而流溢的,就是說整個流溢的過程是按照實體自己的“自由”所進行,否則如何設(shè)想一種流溢先于流溢的可能性,同時又能反過來規(guī)定這種流溢的姿態(tài)? 總而言之,就是幾個問題: 1)為什么完滿的實體要流溢不完滿的樣式? 2)為什么這種樣式是外在化的流溢? 3)實體是非是盲目的流溢? 2、關(guān)于萊布尼茨: 到此為止,接下來就是萊布尼茨,其實萊布尼茨并沒有比斯賓諾莎多更多的東西,萊布尼茲一直在強調(diào)單子是純粹的精神實體,所謂的廣延不過是單子的表象能力的一種作用。 (因為廣延可分,所以作為最小單位的單子不具有廣延。) 但在斯賓諾莎那里,他也沒有說廣延是可分的,他直接就說實體是唯一的、不可分的,如果按此理解,只有當這種事物被理解為是被組合的,廣延才是可分的,所以萊布尼茨的觀點,可能更多的來自于對于原子論的復蘇。(謝林) 但是在另一方面,也可以說萊布尼茨是康德的臨門一腳,把單子理解為物自體,畢竟人的理智并沒有部分認識到物自體,只能被自己的表象能力所包裹,而只有上帝的理智直觀才能看到所有的物自體,在這個意義上,就可以用康德的模態(tài)或者范疇(我記不太清了),來理解這樣一種模式,人這個單子的表象能力只能是通過那些范疇表來認識,而不能超出去。 3、單子論前 萊布尼茨關(guān)于單子的理論似乎起源于對原子的反駁,他認為有廣延的東西是無限可分的,你們(運用原子這個概念的人)所說的“原子”是不可再分的實體,但這和“物質(zhì)的原子”的提法是自相矛盾的概念;只有不可分的單純實體才是“真正的原子”,也就是單子。 而單子就是廣延的反面——我思實體,萊布尼茨認為,意識不局限于人的意識,不同的事物都有程度不等的意識。 他對斯賓諾莎和笛卡爾的理論進行了反駁: a、認為笛卡爾誤以為外面的那些所謂的個別事物是與我思實體相異的廣延實體。 b、若是和斯賓諾莎一樣認為只有一個實體,那么個別事物為何會具有差別?廣延不足以區(qū)別事物。 4、單子論: 所以萊布尼茨認為只有單子才能解決上面的兩個問題,萊布尼茨對單子給出了如下定義: 單子不是別的,只是組成符合物的不可分的實體。 a、單子沒有廣延,因為任何有形的東西都是可分的,因而必然有部分。 b、單子不能以自然的方式產(chǎn)生和消滅。這里的自然的方式指的是組合或分解,因為單子不可分,那么單子就只能是上帝創(chuàng)造而“突然產(chǎn)生”的, c、單子不受外部影響,因為只有具有廣延的東西才能劃分出內(nèi)外界線,任何來自外部的作用都要通過內(nèi)部的量變才能實現(xiàn),也就是所謂的單子沒有窗戶,它不能被其他單子所影響(除了上帝)。以單子與單子之間是不可能有聯(lián)系的,但是這與世界的相互聯(lián)系是矛盾的,在這個意義上,才需要一個最高的單子——上帝來進行一種安排,即預(yù)定的和諧,而這種預(yù)定的和諧在單子之內(nèi)表現(xiàn)為一種自由,單子的自然變化似乎是從它自己內(nèi)部的原則進行的,是單子所固有的一種欲望,一種朝向更高的知覺能力的欲望。 d、單子的質(zhì)是固定的,每一個單子具有固有的質(zhì)的規(guī)定性,單子與單子的區(qū)別是質(zhì)的程度的差別,而不是量的大小的差別。 課本認為,單子所具有的無形性和精神性來自于萊布尼茨對于當時自然科學的解釋的嘗試,想在怠惰的物質(zhì)之外,去找到力的原則,這就使單子似乎是被從一種反面來理解,認為既然實體是沒有廣延的,那么,它就必然是精神的;既然物質(zhì)是惰性的,精神實體就必然是能動的。 萊布尼茨認為單子的能動性體現(xiàn)在它的表象能力上,同時表象能力也是區(qū)分e中質(zhì)的差別的依據(jù),萊布尼茨按照單子知覺的能力程度排列出了不同質(zhì)的三種原子: 1)最低級的單子只有細微的知覺,存在于無生物、植物之中,就是說植物單子的表象能力就像是人睡著時(不做夢)的那種感覺。 2)較高級的單子具有動物靈魂,動物靈魂除了細微知覺以外,還有記憶。就像動物會條件反射,按鈴鐺就有吃的之類的。 3)更高級的單子具有理性靈魂,只存在于人的自我意識之中。理性有兩個特點:一是按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來思維,又稱作“精神”;二是能夠以“自我”為思維對象,進行反思活動,相當于笛卡兒所說的“我思”,萊布尼茨稱之為“統(tǒng)覺”。 4)最高級的單子是上帝。 這種分類只是勾勒出了一個大的框架,但其實每一層的不同單子之間也是存在質(zhì)的差別的,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單子,這是萊布尼茨所說的“差異律”,正因如此,任意兩個不同的單子之間都可以存在一個知覺能力較前者低,較后者高的單子,這就意味著每一層內(nèi)部和每一層之間的知性能力序列是連續(xù)的,這就是“連續(xù)律”。 從“朝向”、“連續(xù)律”、“差異律”出發(fā),所有的單子都朝向更高的單子就可以表述為,在之后的單子對在之前的單子有一種吸引、主宰,可以正因為這種結(jié)果,萊布尼茨對東方的等級制存在某種認同,在家庭的內(nèi)部,家庭成員要“朝向”父親,在國家,民眾要“朝向”君父。但哲學似乎不能這樣降臨在人間,這一方面會淪為一種合法性,另一方面又會毀滅萊布尼茨哲學對于流溢的樣式世界和實體的對立關(guān)系,讓一種思考變?yōu)槌绨荨?(在這一塊,萊布尼茨又從宇宙以秩序存在而反推出上帝存在。) 按照這一理解,身心關(guān)系似乎就容易了,“構(gòu)成心靈的單子比身體中的單子的表象的清晰程度更高,心靈可以自覺地支配身體;身體中的單子對心靈的表象表現(xiàn)為身體對心靈的不自覺的影響。萊布尼茨不反對說心靈與身體之間存在著相互影響,但他反對把身心之間的相互作用看作為兩個實體的關(guān)系”。 5、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 在亞里士多德那里,提到過矛盾律: 矛盾律:相互矛盾的判斷不能同時為真。 如蝙蝠是鳥類和蝙蝠不是鳥類,這兩個判斷不能同時為真。 之后我們再來聊斯賓諾莎的邏輯,斯賓諾莎說所有的原因可分為兩種:必然理由和充足理由。必然理由服從矛盾律,充足理由服從充足理由律,在萊布尼茨這里。 根據(jù)前者,我們判定包含著矛盾者為假,與假相對立或矛盾者為真。 根據(jù)后者,我們認為,任何一件事如果是真實的或?qū)嵲诘?,就?yīng)該有一個為什么是這樣而不是那樣的理由,雖然這些理由常常不能為我們所知道。 這二者分別對應(yīng)于兩種真理,推理真理和事實真理: 1)推理真理:(運用矛盾律)適用于純粹數(shù)學和邏輯學中的分析命題,它完全不依靠感覺經(jīng)驗,是只從不證自明的公理出發(fā),進行演繹便可以達到的真理。 2)事實真理:(運用充足理由律)適用于經(jīng)驗科學中的綜合命題,從經(jīng)驗事實出發(fā)進行歸納,從偶然性聯(lián)系中找到某一事物的原因。 換言之,萊布尼茨的邏輯學是從單子論的認識局限出發(fā)的,他的意思就是說為什么在人的認識能力里會有或然的關(guān)系?因為人不能找到這個或然發(fā)生的所有原因,來給這些相似的事件進行區(qū)分,一但人的認識能力提升到上帝的級別,就可以給這堆或然的東西都原因進行分別演繹,就能找到必然性,在這個意義上,所謂的或然性只是人的認識能力的不足。這里其實就是預(yù)定的和諧的體現(xiàn),上帝早就把一切事物都設(shè)置為具有必然性的了,只是人的認識能力不夠。 (舉個例子,萊布尼茨認為哪怕你早上起床去吃個包子,有沒有喝豆?jié){都是上帝預(yù)先設(shè)置好的) 所以,我們可以把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分別理解為兩種能力,前者是分析(笛卡爾的演繹),后者是綜合(培根的歸納)。 萊布尼茨用兩種方式分別證明了上帝存在: 1)萊布尼茨說,上帝是所有可能存在事物的源泉,根據(jù)“所有可能性的總和是必然性”的道理,上帝因此而是一切必然理由的依據(jù)。上帝是必然實體,他的可能性包含著實在性,他的本質(zhì)包含著存在,所以凡是可能的,就是存在的。 在這里,萊布尼茨似乎認識到了謝林所說的,如果存在,那么這種存在的必然的,而不是偶然的,就是說即使單子是可能的存在,但是這種可能性就印證了上帝的存在,那么上帝必然存在。 2)既然一切偶然事物的存在都有充足理由,而這些充足理由要追溯到事物的系列之外,這就證明了一個必然實體的存在。 6、最好世界: 這個問題是關(guān)于“惡”的問題,為什么上帝是完滿的,它卻不能產(chǎn)生一個全善的世界? 萊布尼茨說:這種關(guān)于惡的說法也是來自于人認識能力的不足,如果人能達到上帝的認識能力,知曉所有的原因,那么在人看來是不好的事情,在上帝那就成了別有用心。 例如沒有惡,善就不能表現(xiàn)出來,有了善惡,才有了自由意志,對于人來說自由才成為了可能,而對于上帝來說,一切都處在必然性之中,包括善惡,所以善惡只是在于人的認識能力的不足。 那么,雖然在上帝的理念中存在著無數(shù)個世界,但是上帝所選擇的,一定是最好的世界。 進一步說,這種創(chuàng)造世界和選擇世界的過程也分別是必然理由律和充足理由律, 上帝按照必然理由律創(chuàng)造出無數(shù)的可能世界,它們彼此和諧,沒有任何矛盾。但它們不一定是現(xiàn)實的存在,上帝又按照充足理由律,在無數(shù)的可能世界中選擇一個現(xiàn)實世界。 7、沃爾夫: 沃爾夫把萊布尼茨的哲學系統(tǒng)化,把它搬上大學講壇,使萊布尼茨成為康德以前的德國哲學的主流。 黑格爾說,沃爾夫哲學體系的基調(diào)是“理智形而上學的獨斷論” “沃爾夫?qū)φ軐W進行了系統(tǒng)分類,他第一次提出“本體論”(ontology)概念,本體論是“第一哲學”,哲學的分支圍繞世界、靈魂和上帝三大主題,分為宇宙論、人類學、心理學、自然神學、實踐哲學等。他把演繹推理方法和形式邏輯的矛盾律作為普遍的哲學方法,用定義、公理、定理的形式把哲學范疇組織成一個抽象的呆板的思辨體系,人稱“萊布尼茨—沃爾夫體系””。 暫時就這樣漫畫式的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