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監(jiān)局抽查塑料袋,8批次不合格
近日,廣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廣州市塑料袋產(chǎn)品質(zhì)量監(jiān)督抽查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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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季度,廣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塑料袋產(chǎn)品質(zhì)量進行了專項監(jiān)督抽查,共抽查了25批次樣品,經(jīng)檢驗,有8批次產(chǎn)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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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查依據(jù)GB/T 21661-2008《塑料購物袋》、GB/T 21661-2020《塑料購物袋》、GB/T 38079-2019《淀粉基塑料購物袋》和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購物袋》等標準,對環(huán)保要求、尺寸偏差、跌落試驗、提吊試驗、漏水性、封合強度、落鏢沖擊等項目進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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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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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環(huán)保要求:增加石油資源的使用以及產(chǎn)品廢棄后處理的負擔,不利于塑料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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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尺寸偏差: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袋容易造成“塑料袋滿天飛”、“白色污染”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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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鏢沖擊:盛裝物品時袋體易產(chǎn)生破損,導致被盛裝物品掉落,使物品損壞或使用者受傷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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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吊試驗:盛裝物品時提手易產(chǎn)生斷裂,導致被盛裝物品掉落,使物品損壞或使用者受傷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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