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自家種的樹,需鄰村蓋章?調解后,18年林權之爭“塵埃落定”

三明市沙縣區(qū)柱源村村委會反映他們村的一片山林早前被隔壁高砂村給登記了林權證,柱源村村委會與高砂村村委會多次協商均未果,于是向三明市沙縣區(qū)調解中心申請調解。
01柱源村:本村栽樹 林權卻登記在隔壁村
三明沙縣柱源村村委會副主任范雪平告訴調解小組,當他們村準備砍伐林木時,發(fā)現該片山場的林權證,竟然登記在隔壁的高砂村。
02高砂村:山場屬于高砂村地界
高砂村村委會主任王海明表示,這片山場一直是在高砂村的地界內。但據柱源村村委會介紹,該片名為虎頭巖的山場是20世紀70年代時,柱源村與高砂村置換來的,如今應屬柱源村所有。
03自然資源局:山場為柱源村所有
兩個村對這塊山林權屬各執(zhí)一詞,那么這片山場的權屬歸誰?沙縣區(qū)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副主任趙榮兒解釋,這里面是有歷史原因的。
沙縣區(qū)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副主任 趙榮兒
從目前我們調檔的材料上看,這塊爭議地80.24畝是柱源村的。當時2005年林權改革的時候,工作人員沒有看到這個檔案,直接整片登記在了高砂村委會名下。
04高砂村:可以歸還 但要補償
根據沙縣區(qū)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的調查,明確了該片山場為柱源村所有,此時高砂村村委會王主任表示可以將該片山場歸還給柱源村,但柱源村要給出相應補償。
柱源村村委會胡主任認為高砂村要求的補償太高了。
05調解結果:柱源村補償高砂村4.3萬元
經過調解小組的多輪協商,雙方最終將補償金額敲定在了4.3萬元。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柱源村和高砂村歷經十八年的糾紛,終于得到了實質性的化解,雙方簽署了調解協議書:柱源村補償4.3萬元的山林管護費給高砂村,高砂村將積極配合柱源村完成山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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