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若你喜歡什么,或覺得什么珍貴,即使現在開心快樂,也不要忘了時常撿起那珍貴之物。人所貴之之物,多半是由于它和某段經歷、某起事件或某份回憶相關,而它也許對這個人的人生而言至關重要。至少是自我賦予的重要性。特別是所謂冥冥之中的重要性,豈不比現下的自己所以為的重要而重要得多嗎?”
阿宵不止一次地在日記中提到珍視之物。
我理解。
只是理解。
親身經歷。
真的理解嗎。
一直以為珍視的是人,是活著的個體。
現在有些動搖。
曾經向我展示熱情與冒險精神的人啊,如今變得唯唯諾諾。
我討厭這樣,偏偏無獨有偶,一個一個,一個接著一個
吐息。
心中這股戾氣就是長期壓抑自己情感的表現么。
想到金木在樓頂將芳村小姐腰斬時的對話。
"店長,你的父親,功善, 生前對我說,想讓我拯救你。
我反倒想問問,為什么我非要拯救你這種垃圾不可。"
事實恰恰相反,芳村小姐以身飼君的又是誰呢。
"...抱歉,讓你受驚了。
本就沒想過你能扛過審訊。
我并不怨你,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得上一流,但你切切實實讓我成為了一位作家。"
如此才是珍視之物嗎。
人終究是會變的,會向世俗彎腰。
而選擇過我的人,他們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跡,塑造的人格卻時時刻刻影響著我。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