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小辭典·儒法斗爭史部分》4.35 格物致知
【本文轉(zhuǎn)載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僅供學習參考】
35、格物致知
? 中國哲學史上唯心主義認識論的命題。主張從物中找出主宰事物的先驗知識。原出自《禮記》的《大學》篇:“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薄洞髮W》宣揚這一套,是為了維護沒落的奴隸制。
? 宋明理學的兩大派? ? ? ??以程朱為代表的客觀唯心主義派和以陸王為代表的主觀唯心主義派,對“格物致知”的解釋曾有所爭論。程朱認為“理”是萬物的主宰,“格物”就是格去外物的“遷迷”和“人欲”物念,以“正人心”、“存天理”[1];通過“悟”、“貫通”的功夫,窮究那“萬物之理”,達到“明理”即致知[2];“即物而窮其理”,就是格去“理”的外殼 ???物,窮究了“理”便達“知”。一句話,“格物”就是“窮天理,明人倫”[3]。陸王認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4],“格物”在于格去內(nèi)心的物念,“發(fā)明本心”而達到“知”[5],“天下之物,本無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心上做”[6],把“格物”看做是“格心”的功夫[7]。馬克思指出:“關于離開實踐的思維是否具有現(xiàn)實性的爭論,是一個純粹經(jīng)院哲學的問題。”[8]宋明理學兩派的說法盡管不一,但他們都把“理”說成是先驗的“天理”,所不同的只是有的主張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有的認為是頭腦里固有的。他們都否認認識來源于社會實踐,是徹頭徹尾的唯心論的先驗論。他們都是為愚弄群眾、維護地主階級的反動統(tǒng)治服務的。
? 我國歷史上有些唯物主義者在批判儒家的唯心論時,曾對“格物致知”作出唯物主義的解釋。葉適強調(diào)人的認識:“不可須臾離物”,故“知之至者,皆物格之驗也,有一不知是吾不與物所至也”[9],肯定了知或不知在于你是否有“驗”于客觀事物。王夫之則把“格物致知”解釋為“推行于物”,認為“知行者,致知力行之謂也”[10]。顏元強調(diào)“格物”就是“犯手實做某事”、“親自下手一番”,然后才能“致知”[11]。當然,這些舊唯物主義者所說的“行”主要是指個人的生活作事,并不了解認識對社會實踐的依賴關系,因而不能徹底駁倒唯心論的先驗論。只有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才把社會實踐提到第一的地位,能夠徹底戰(zhàn)勝唯心論的先驗論。
注:
[1] 《二程遺書》。
[2] 《二程遺書》。
[3] 《晦庵文集·答陳齊仲》。
[4] 《象山全集·雜說》。
[5] 《象山全集·語錄》。
[6] 《傳習錄》下。
[7] 王陽明。
[8]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16頁。
[9] 《葉適集·進卷·大學》。
[10] 《王船山全集·讀四書大全書說》。
[11] 《顏李叢書·四書正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