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觀止—— 武帝求茂才異等詔(劉徹)
2018-05-02 08:03 作者:actionlong | 我要投稿

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負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駕之馬,跅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
要建立不同一般的事業(yè),必須依靠特殊的人才。有的馬奔跑踢人,卻能行千里;有的人受到世俗譏諷,卻能建立功名。這些不受駕馭的馬和放縱不羈的人,也在于如何駕馭他們罷了。我命令:各州各郡要發(fā)現(xiàn)官吏和百姓中那些有優(yōu)秀才能,超群出眾,可擔任將相及出使遠方的人才。
題解:茂才西漢稱秀才,東漢避漢光武帝劉秀之諱改稱茂才,又常稱作“茂才異等”。在西漢屬特舉科目,漢光武帝時改為歲舉。茂才的選拔之是對于有特異才能和有非常之功的低級官吏的提拔。被舉為茂才的人多授以縣令或相當于縣令的官銜。而孝廉選拔的對象多是布衣平民,被舉為孝廉的人初次給予的官職多是郎,然后再由郎擢升為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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