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魯迅:脫離自身境遇的哀痛者
眾所周知,在魯迅筆下的民國初年,是民不聊生、吃人的黑暗年代。
據統(tǒng)計,1919年中國人均收入是27美元,當時10美元即可購買的一頭耕牛,相當于多少大洋呢?只以大米為例,在1914年,一塊大洋在上海這種比較發(fā)達的地區(qū)可以買到約44斤的大米,而現如今,一斤大米的價格約為4元,折算下來一塊大洋約等于176元人民幣,也就是說,一位中國普通農民在民國初年一年收入,約為一塊大洋。
那么魯迅先生的工資呢?1912年魯迅剛去教育部時津貼是60大洋,經過十個月定薪為220大洋,1913年2月后薪酬為240大洋。1914年8月晉升為四等僉事,工資漲至280大洋;1916年3月后增加為300大洋,1924年魯迅又獲僉事最高薪俸一個月360大洋,我們又以大米為例,魯迅的月工資約是63360元,也就是在今天月薪六萬多塊。這僅僅是一個月的的工資量,而作為同時期的胡適,他的工資甚至接近魯迅先生工資的兩倍??梢哉f這個工資,在當時是相當的可觀了,當時在北京租一套較好的四合院,一個月僅需花費20塊大洋,而全款拿下一座四合院,則大約需要五千多塊大洋,魯迅先生一年的工資收入就能在北京買下一座三進共32間房的四合院。從此看來,當時把持朝政的北洋系,他們的工資也早已經是天文數字了。
民國初年國家積貧積弱,農民、工人們享受著國家機器帶給他們的所謂“民主”、“自由”,被統(tǒng)治者一次次剝削壓榨,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而那些政府官員,卻在一步步出賣國家利益來換取自身利益,鉆法律空子甚至踐踏法律,把民國不斷的掏空、榨干!這是獨裁政府的必然行為,也證明其后來滅亡的必然性。
魯迅先生擁有這么高額的工資,本可以享受財富帶來的快樂,遠離社會、人民,但他仍然,用辛辣的筆鋒去諷刺,抨擊這個國家、這個政府,這個社會,他說道:“ 世上如果還有真要活下去的人們,就先該敢說,敢笑,敢哭,敢怒,敢罵,敢打,在這可詛咒的地方擊退了可詛咒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