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鄧麗君返臺錄制電視特輯
1978年的1月24日,鄧麗君難得回國一趟,所屬的歌林唱片公司特別為她召開記者會,澄清了之前傳得熱烘烘的跳糟事件。記者會上的鄧麗君一如往常的笑臉迎人,還特別強(qiáng)調(diào)在明日一早就要飛往香港錄音和演唱。

實際上,鄧麗君一直多待了三天才離開臺北,而且不和外界接觸。為什麼她會有這樣的舉動呢?其實,鄧麗君不止一次向臺視一探究竟,新約的內(nèi)容到底包括了什麼附加條件,因此,她遲遲都未動筆續(xù)約。

鄧麗君這次回來,在臺北新公園等地一口氣為「大熒幕」錄製了好幾首歌曲,原唱的、翻唱的都一網(wǎng)打盡,至於電視臺要在何時播出,鄧麗君表示她無法干預(yù),也沒有任何意見??墒牵植挥ㄌ鄷r間錄製九十分鐘之?dāng)?shù)的個人專輯。
鄧麗君一直是臺視和華視最想爭取續(xù)約和簽約的藝人,在左右兩難的情況下,鄧麗君就乾脆放出提早離開臺北的消息,一走了之,讓兩臺都不用擠破頭,而自己也落得清靜。
「聽說還有其他電視臺想要和妳簽約?」
鄧麗君支吾以對,想了又想的說:「我也不曉得對方是誰,後來才知道是華視,我們沒見過面吔....」
之前就有一位知名經(jīng)紀(jì)人主動連絡(luò)過鄧麗君,他想當(dāng)個仲介,好讓鄧麗君和電視臺簽署一年的合作協(xié)議,然後再錄製一季十三集或兩季二十六集的專輯節(jié)目,鄧麗君一直猶豫不決,日本的合約并不允許她經(jīng)?;貒?,再衡量一下,到新馬登臺的歌酬要比拍電視專輯來得高,而且非常自由,所以,她從來都沒考慮錄製類似「劉文正時間」的長壽節(ji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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