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那個人,比如馮俊之前
在遇到那個人,比如馮俊之前,我的媽媽某天拍了我的照片。 接著不停罵我妓女婊子。 我不想服毒,就跑出去了。 然后遇到他之后,他招來了警察,警察跑到我和他租住的房子,他直接打開門,照了我的照片。 我知道,江蘇的警察和他是網友。 在被他強奸嫁給他后,我和我媽媽去整理書本,發(fā)現她抽屜里多了一封日記。 張泊寧成績不好,總是被人借錢借東西被人打被同學當丫鬟使喚,她不是我親生的。 說到服毒那件事,我跑出去后又累又渴,沒找到住宿的地方,躺在外面。 之后我回了家,然后我媽媽就把我送進了精神病院。 接著我出院后開始寫作,網上又如同一樣多了很多抄襲我日記的人。 那個男人之前是黃頭發(fā),我每天和他聊天,他都會把我的聊天話語告訴他的網友。 也就是說他的女網友其實喜歡的是我的話語。 但是他的女網友內在喜歡的卻是他的錢和臉蛋還有車子房子。 自從他找我借錢后,他開始找女網友借錢,卻遲遲借不到。 我在他家里用一張衛(wèi)生紙他都要罵我,咒我死。 然后我出去上廁所,節(jié)約用水。 鄰居卻把他門前的垃圾袋踢到我家門口。 所以我每天都在倒垃圾。 而我的同學們每天用我名字裝婊子。 在遇到他之前,我在學校被同學借錢,當著我面搶我零食,偷我錢。 借我衣架,偷我肥皂,借我橡皮筋。 我回到寢室不是少了被子就是沒了衣架,再不就是沒了肥皂,再不就是沒了橡皮筋。 再不就是沒了褲子。 我的褲子很多破破爛爛的,每天都要縫補。 之后我遇到了他,他在幾年后讓我和他離婚。 我沒有和他說話。他把我最好的一條粉色秋褲偷了,給了他媽媽賣給二手貨商人,只是為了他媽媽升級自己的二手游戲賬號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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